职官部·卷四
○总叙三师
《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尚书》云:成王黜殷,灭淮夷,归酆,作《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孔安国曰:"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义。"
《礼记》云: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
《六典》云:汉承秦制,不置三公。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师傅之官,位在三公上。后汉因之,师、傅尊号曰上公,置府僚。魏、晋、江左皆然。后魏太师、太傅、太保尊号曰三师,后周又为三公。隋氏又为三师。
○太师
《毛诗》曰: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笺云:毗,辅也。言尹氏居太师之官,持国政之平,维制四方。)
又曰:维师尚父,时惟鹰扬,谅彼武王,肆伐大商。
《大戴礼》曰:天子不论於先圣王之德,不知君国畜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不察应事之理,不博古之典传,不闲威仪之数,礼乐无经,学业不法,凡是其属太师之任也。
《逸礼》曰:太公为太师,周公为太傅,召公为太保
《史记》曰:周文王得吕尚于磻溪,以为师,谓之太公;武王嗣位,号曰师尚父;成王即政,尊为太师
《汉书音义》曰:师,训也。
应劭《汉官仪》曰:孝平皇帝元始元年,太后诏曰:"太师光,今年老有疾,俊乂大臣,惟国之重。《书》曰:无遗老成,国之将兴。尊师重傅,其令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以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于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用杖焉。"
《续汉书》曰:赵典笃学博闻,宜备国师,即太师也。
《献帝春秋》曰:董卓自号太师,御史中丞以下皆拜。皇甫嵩与卓争权,后嵩为中丞,见卓拜。卓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卓曰:"鸿鹄固有远志,但燕雀不知耳。"嵩曰:"昔与明公俱为鸿鹄,但公今日变为凤凰。"卓笑曰:"卿早服,何得不拜!"
《晋书·载记》曰:蜀李寿以安车束帛聘龚牡为太师,牡固辞,特听缟巾素带,居师友之位。
《宋书》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训护人主,导以德义,天子加拜,待以不臣之礼,非人则阙矣。汉制保傅在三公上,号曰上公,自后常然。
《隋书》曰:高祖受禅,李穆来朝,高祖降座礼之,拜太师,赞拜不名,真食成安县三千户。于是穆子孙虽在襁褓,拜仪同。其一门执象笏者百馀人。穆之贵盛,当时无比。
《唐书》曰:太宗降手诏曰:"朕观前代,明王圣主曷常无师傅哉?况朕踵百王之末,智不周物,其无师傅何以匡朕之不逮!《诗》不云乎: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宜依古道,置三师位也。"
《通典》曰:太师古官,殷纣时箕子,周武王时太公,成王时周公,并为太师。周公薨,毕公代之。秦及汉初并无,至平帝元始元年初置,以孔光居焉。金印紫绶,位在太傅上。
○大傅
《大戴礼》曰:傅,傅之德义也。天子无恩於父母,不惠於庶人,无礼於大臣,不中於折狱,不哀於丧,不敬於祭,不信於诸侯,不议於戎事,不厚於德,不强於行,不从太师之言。凡是之属,太傅之任也。
《汉书》曰:王莽权日盛,孔光忧惧,不知所出,上书乞骸骨。莽白太后:"帝幼小,宜师傅。"领宿卫,明年,徙为太师。莽为太傅,光常称疾,不敢与莽并。
《汉书音义》曰:傅,覆也。
《东观汉记》曰:诏云,行太尉事卫尉赵喜,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喜为太傅。
又曰:胡广为太傅,总录尚书事。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堂,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缺之益。
又曰:卓茂,字子康。世祖即位,求茂谒见。年七十余,拜太傅,封宣德侯,赐几杖。
又曰:邓禹,字仲华,以元功拜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
《后汉书》曰:张禹迁为太傅,邓太后以殇帝初育,(育,生也。)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宫中,给帷帐床褥,太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
《续汉书》曰:太傅掌以善道,无常职。每帝即位,辄置一人录尚书事,薨,辄省之。
华峤《后汉书》曰:邓彪,字智伯,为太傅,赐爵关内侯。百官总已以听於彪,恩宠之异,莫与为比焉。
应劭《汉官》曰:太傅,古官也。周成王时,康叔为之。高后元年初,用王陵,金印紫绶。
又曰:和帝册故太尉邓彪曰:"元功之族,三让弥高,今以彪为太傅。"
《魏志》曰:锺繇迁太傅。繇有膝疾,拜起不便。时华歆亦以高年疾病,朝见皆使载舆车,虎贲舁上殿就坐。是后三公有疾,遂以为故事。
《晋书》曰:何曾为太傅,乞逊位,诏会朝剑履乘舆上殿,如汉相国萧何、田千秋,魏太傅锺繇故事。
《宋书》曰:晋宣帝为魏太傅,诛曹爽,后置左右长史、掾属、舍人各十人,事既非常,加又领兵,非准例也。
《齐职仪》曰:太傅,品秩冠服同太宰。成王即位,周公为太傅,迁太师,秦无其职。汉惠帝崩,吕后以丞相王陵为少帝太傅,位在三公上。
《后魏书》:淮阳王欣,大统中为太傅,文帝谓欣曰:"王三为太傅,再为太师,自古人臣未闻此例。"欣逊谢而已。
《北齐书》曰:高归彦作乱冀州,诏段韶与东安王娄睿率众讨平之,迁太傅,赐女乐十人并归彦果园一千亩。
《后周书》曰:王盟为太傅。盟姿度弘雅,仁而泛爱,虽位居师傅,礼冠群后而谦恭自处,未尝以势位骄人。魏文帝甚尊重之。
贾谊《新书》曰:昔周文王使太公望傅太子发,嗜鮀(大何反。)鱼而公弗予。文王曰:"发嗜鮀鱼,何为弗予?"太公曰:"礼鮀鱼不登乎俎豆,岂有非礼而可以养太子哉!"
《语林》曰:太傅府有三才:裴邈清才,潘阳仲大才,刘庆孙长才。
曹植《辅臣论》曰:盖精微听察,理析毫分,规矩可则,阿保不倾,群言系于口,而研核是非;典诰总乎心,而惟所用之者,锺太傅也。
王廙之《保傅箴》曰:保傅之贤明。宗国用宁;辅弼之不忠,祸及于躬。无曰父子无间,昔有潘崇;无曰至亲无二,或容江充。
○太保
《周礼》曰:保氏掌谏王恶。(谏者,以礼义正之也。)
《大戴礼》曰: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序,声音不中律,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不无节,凡此之属,太保之任也。
《尚书大传》曰: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太保召公先周公视洛邑也。)
应邵《汉宫》曰:太保,古官也。保,养也。
《晋书》曰:王祥,字休征。泰始元年拜太保。三年,御史中丞侯史光上言:"祥久以疾病缺废朝会,应免官。"诏曰:"太保耆艾元老,高行清粹,朕所毗倚,以隆道弘治者也。前后逊让不从所执,此非有司所得议也。其寝光奏。"
《晋起居注》曰:太保卫瓘明允笃诚,有匪躬之志,其给千兵,骑百人。
《齐职仪》: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周成王时,召公为太保。
崔鸿《十六国春秋·蜀李雄录》曰:雄异母兄始,字伯敬,为太保,善抚士众,众多归之,时人为之语曰:欲养老,属太保。
《吕氏春秋》曰:荆文王得如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田於云梦,三月不反,得丹阳之姬,期年不听朝。保申曰:"先王卜,以臣为保吉,今王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伏,臣将笞王。"王曰:"不穀免於襁褓而齿於诸侯矣。愿请变更而无笞。"保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保申束细箭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曰:"王起。"王乃变更,召保申杀如黄之狗,折宛路之矰,放丹阳之姬,兼国三十九,保申之力也。
○太宰
《周礼·天官上》曰: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佐王治邦国。
又曰:太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两,耦合之。言系者以维持其情性,使不离散也。)
《尚书·伊训》曰:百官总已,以听冢宰。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汤有功烈之祖,故称为王,即太甲也。)
又曰:冢宰统百官,均四海。
《家语》曰:官属不治,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纪曰乱。乱则饬冢宰。(饬谓整摄。)
《晋书》曰:武帝时,何曾屡上书逊位,诏以"司徒所掌烦务,不可以久劳耆艾,其进位太宰,朝会乘舆,剑履上殿,以汉萧何,魏锺繇故事。"
又曰:何曾为太宰,年老礼优,每召见,敕以常所饮食服物自随,令二子侍从。
又曰:太宰羕与王导同受顾命辅成帝时,帝幼冲,诏羕依安平献王孚故事,设床帐於殿上,帝亲迎拜。
又曰:安帝以太宰琅阝琊王德文不宜婴拂事务,以纡论道之重;可衮冕之服,绿綟绶,羽葆鼓吹。(綟,音戾。盭,绿也。以线为质。又曰:盭,草名也,出琅阝琊平昌县。似艾,可染绶,因以为绶名也。)
《晋公卿礼秩》曰:安平王孚,朗陵公何曾,汝南王亮,皆为太宰。
《齐职仪》曰:太宰品第一,金章紫绶,佩山玄玉。尧命羲和,使主阴阳之职。羲伯司天,即天官也。后稷伏事虞夏,敬授民时,尊稷为天官。夏衰,稷后不窋失官,由是废稷。殷以其官为冢宰。周公在丰为太宰,邵公又居之。秦汉魏无其职。晋武以从祖安平王孚为太宰,安平薨,省;咸宁四年又置。或谓本太师之职。避景皇讳,改为太宰。(或谓太宰,周之卿位。)晋武依周置职以尊安平,非避讳也。元兴中,恭帝为太宰,桓玄都督中外,博士徐豁议:"太宰非武官不应都督。"遂从豁议。
《后周书》曰:文帝依《周礼》,建六官,遂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掌邦理,以建邦之六典佐皇帝,理邦国。
《通典》曰:太宰於殷为六太,於周为六卿,亦曰冢宰。周武王时,周公始居之,掌建邦之理。秦、汉、魏并不置。晋初,依《周礼》备三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而以安平献王孚居焉。
仲长统《昌言》曰:冢宰,尧官也,《尚书》曰冢宰。一曰掌邦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统百官,以和邦国,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魏温子升《为上党王穆让太宰表》曰:臣闻策蹇长途,终惭一日之致;悬缕层台,难任千钧之重。固知才弱不可自强,力微难以企及。智小谋大,恐贻折足之忧;才轻任重,惧有绝膑之悔。既虑铄金,固陈匪石。
○总叙三公
《六典》曰:三公,论道之官也。盖以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其官。
《尚书》曰:惟兹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
《周礼》曰:三槐,三公位焉。
《公羊》曰:三公者何?天子之相。
《春秋汉含孳》曰:三公在天为三台,九卿为北斗。三公象五岳,九卿法河海,二十七大夫法山陵,八十一元士法谷阜,合为帝佐以匡纲纪。
《史记》曰: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汉初,因秦置丞相,而弘为之,则丞相为三公矣。
《汉书》曰:六符。(孟康曰:泰阶三台也,凡六星也。六符,星之符验也。)
《晋书》曰:文帝为晋王,何曾与高柔、郑冲俱为三公。将入见,曾独致拜尽敬,二人犹揖而已。
《晋官品令》曰:三公,绿綟绶也。(綟,音戾。)
《宋志》曰:三公黄閤,前史无其义,按《礼记》,士,韠与天子同,公侯、大夫则异。郑玄注云:士贱与君同,不嫌也。夫朱门洞启,当阳之正色也。三公之与天子礼秩相亚,故黄其〈门台〉以示谦,不敢斥天子,宜是汉来制也。(韠,音毕。)
《通典》曰:隋置太尉、司徒、司空以为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北齐置府寮,无其人则缺。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行事则摄。
《天文录》曰:三台星,一名三能,一名天柱。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
陶氏《职官要录》曰:三台,拟三公。黄帝以风后配上台,天老配中台,五圣配下台。
《韩子》曰:背私曰公。三象鼎足,数三,法三光。《傅子》曰:三公者,佐天子理阴阳。
《环济要略》曰:三公者,象鼎三足,共承其上也。
《说苑》曰:三公,正天下,调阴阳,节风雨。
《古今通语》曰:异官同爵,共位别职,兴仁隆化、幽赞神明者,谓之太尉;和五教、理人伦,使风行俗平、万国咸宁者,谓之司徒;使国无枉理,法错刑清、事均民聚者,谓之司空。若仁义之路开,和平之气通,则五星顺行,庶绩咸熙。
李固《奏记》曰:汤问伊尹,公卿大夫其相何如?伊尹对曰:三公,智通大道,应变不穷者也。其言足以调阴阳、正四时、节风雨,非大罪不逊位。
- 下一篇: ▪ 文 ▪ 李昉 - 职官部·卷五
- 上一篇: ▪ 文 ▪ 李昉 - 职官部·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