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部·卷二十二

李昉

○林

《说文》曰:平土有丛木曰林。

《释名》曰:林,森也,森森然也。

《尔雅》曰:野外谓之林。

《易》曰:即鹿无虞,惟入於林中。

焦赣《易林》曰:山林麓薮,非人所处。鸟兽无礼,使我心苦。

《诗》曰:肃肃兔罝,施於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又曰:林有朴蔌,野有死鹿,白茅纯束。

又曰: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又曰:窎彼晨风,郁彼北林。(毛苌曰:北林名也。招贤人往从之,使疾之如晨风之飞入北林。)

又曰:有鹙在梁,有鹤在林。(郑玄曰:鹙之性贪恶而反在梁,鹤洁白而反在林也。)

又曰:厥初生民,时惟姜嫄,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诞寘之隘巷,羊牛腓字之。(毛苌曰:寘,置也。腓,辟也。字,爱也。郑玄曰:姜嫄置后稷羊牛之径,亦以为异也。)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置之平林,又为人所收取也。)

又曰:赡彼中林,甡甡其鹿。(曰:视彼中林其鹿辈偶。甡甡,众多。今朝廷群臣皆相欺,皆言其鹿之不如也。)

又曰:翩彼飞鸮,集於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郑玄曰:鸮恶鸣之鸟,止於泮水之木,食桑椹。改其鸣,归就我善音,喻人感于恩则化之。)

《礼》曰: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

又曰:林薮川泽,有能取蔬食野虞教导之。

又曰: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蔡邕《月令章句》曰:丛木曰林,受众流注曰海。

《周礼》曰: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

又曰: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其林麓而赏罚之。(郑玄曰:平其守者,平其地,各守林麓之部分。)

又曰: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郑玄曰:刊,剥也。生山南为阳木,生山北为阴木。火之水之,则使其肄不生。)

又郑注曰:竹木曰林。

《大戴礼》曰:高山多林,虎豹蕃孕焉;深泉大川,鱼龙交焉。

《左传》曰:楚薳掩为司马,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牧隰皋。

杨方《五经钩深》曰:夫鸟游旷泽之地,而比翮者万群;虎居繁林之薮,而接豪者千数。

又曰:夫霜树落叶而鸿雁南飞,桃林披华而玄鸟入宇。

语》曰: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

《史记》曰:殷纣厚赋税,实鹿台钱,盈钜桥粟,广沙丘苑台。大戏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为长夜之饮。

又曰:稷母姜嫄,见巨人迹,心忻践之,而身动如孕胎,居期生子,弃之隘巷,马牛不践;徙之林中,会山林多人;迁之渠中冰上,鸟以翼覆荐之。

又曰:单于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

又曰:神龟在江南嘉林中。嘉林者,无鸟兽,无毒虫,火所不及,斧所不至

《帝王世记》曰:桀为肉山脯林,以酒为池,使可运舟。

《汉书》曰:草木未落,斧不入於山林;豺獭未祭,罟网不布於野泽。

又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

《后汉书》曰:法雄为南郡太守,移书属县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民之居城市。"

张莹《汉南记》曰:樊重家素富,田至三百顷,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桑漆鱼池,闭门成市。

《魏志》曰:曹植上疏曰:"东有覆败之军,西有殪没之将,至使蜂蛤浮翔於淮泗,鼲鼬喧哗於林木。"

臧荣绪《晋书》曰:郄诜为雍州刺史,帝於东台饯之,问曰:"卿自以为何如?"诜对曰:"臣举贤良对策为天下第一,犹桂林之一枝,昆山之片玉。"世祖笑。侍中奏免诜,诰曰:"吾与之戏耳。"

又曰:华谭移前松滋令袁甫曰:"枯泽非应龙之泉,平林非鸾凤之窟。"

又曰:王戎少阮籍二十馀年,相得如时辈,遂为竹林之游。

《晋书》曰:刘伶与阮籍、嵇康相遇,忻然神解,便携手入林。

又曰:嵇康以高契难期,每思郢质,所与神交者,惟阮籍、山涛,遂为竹林之游,预其流者,向秀、刘伶、阮咸、王戎。

干宝《晋纪》曰:初,管辂过母丘氏墓下,倚树哀吟,精神不乐,林木虽茂,无形可交,碑诔虽美,无后可守。

《后魏书》曰:魏之先,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於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遣中书侍郎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敞等既祭,斩桦木立之,以置牲体而还。后所立桦木生殖成林,其民益神之,咸谓魏国感灵祗之应也。

又曰:太祖道武帝,以建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生於参合坡北,明年有榆生于倾胞之坎,后遂成林。

又曰:葬昭成皇帝於金陵,营梓宫,木梯尽生成林。

顾恺之《蒙记》曰:泛林鼓于浪巅。注:西北海有泛林,或方三百里,或方百里,皆生海中浮土上,树根随浪鼓动。

《山海经》曰:桃林方三百里,在昆仑南夸父山北。

又曰:夸父逐日走,渴,饮河不足,道渴死,其杖化为邓林。

山谦之《吴兴记》曰:於潜县北有天目山,山上众木甚美非常,因名翔凤林。

盛弘之《荆州记》曰:宅上山顶有玉女冢,莹坟整固,上有乔木丛生,名为女贞林,常有白猿栖游,哀鸣清绝。

又曰:江陵县东一百里有绿林山,茂林蓊郁,襄阳大路经由其西,所谓当阳之绿林也。

伍瑞休《江陵记》曰:城西北六十里有大林。《秋》鲁文公六年楚饥,戎侵其西,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即此城也。

又曰:州城东北十二里有曹公林,相传云,建安十三年,曹操蹑刘备于当阳长坂,回师顿此林,因谓之曹公林。

任豫《益州记》曰:广平有石纽林,生处也,地方百许里,今人犹不敢居止。

《外国图》曰:桂林地多林木,无平土,众猴居之,无人民,去九疑四万里,龟林地险,无平土,众龟居之。

应邵《风俗通》曰:配林在太山西南五六里,今树木盖不足言。

刘义庆《世说》曰:魏武行役失汲道,三军皆渴。乃曰:"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士卒闻之,口皆出水,乘此得及前源。

《庄子》曰:孔子游乎缁帷之林,坐杏坛上,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曲未半,渔父下船来。

《国语》曰: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为大甲。

《越绝书》曰:麻林者,越王种麻于此,以为弩弦,故名麻林。

○麓

《说文》曰:林属於山曰麓。一曰麓者,守山林吏也。

《左传》:僖公十四年,沙麓崩。

《书·鸿范五行传》曰:沙麓者,山名也。

《诗·文王篇旱麓章》曰:瞻彼旱麓。(山足曰麓。)

《礼记》曰: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汉书》曰:王翁孺徙魏郡元城,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时沙麓崩,晋史卜之曰,阴为雌,阳为雄,土火相乘,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今王翁孺徙其地,日月当之。"翁孺生禁,禁生元后。

《汉书》应劭注曰:麓,林之大者。

《风俗通》曰:《尚书》云:",纳于大麓。"麓,林属于山者也。

○原

《释名》曰:原,元也,如元气广大也。

《书》曰:既修太原,至于岳阳。(孔安国曰:高平曰原。太原今以为郡。)

又曰:大野既猪,东原厎平。(孔安国曰:东原致功而平,言可耕也。)

又曰:若火之燎于原,弗可向迩,其犹可扑灭。

《诗》曰:度其鲜原,居岐之阳,在渭之将,万邦之方,下民之王。(郑玄曰:文王自知德威谋居善,言岐之南渭水侧,为万国所向,作民之君。)

又曰:笃公刘,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顺乃宣,而无永叹。(郑玄曰:公刘之相此原以居民,而无长叹者也。)

又曰:鹡鸰在原,兄弟急难。

又曰:原隰膴膴,堇荼如饴。

又曰:皇皇者华,于彼原隰。

又曰:漆沮之从,天子之所。瞻彼中原,其祁孔有。

又曰:中原有菽,庶民采之。

又曰:原隰既平,泉流既清。

《周礼》曰:原师,辩原隰之名。

又曰:大司徒之职,辩五地之物生,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裸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

《礼》曰:孟夏之月,天子始命野虞出行田原,而劝民也。

又曰: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

《传》曰:晋侯蒐於清原,作五军以御狄也。

又曰:晋魏绛曰:"昔辛甲之为太史,命百官官箴王阙,於《虞人之箴》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又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师背酅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莓莓,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志於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

《春秋说题辞》曰:原,端也,平而有度也。(宋均曰:度,若则也。)

《公羊传》曰:上平曰原。

《穀梁传》曰:中国曰太原,夷狄曰大卤。

《国语》曰:温之会,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使医鸩之不死,医亦不诛。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刑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无隐也。今晋人鸩卫侯不死,亦不讨其使者,讳而恶之,有诸侯之请,必免之。"

《尔雅》曰:广平曰原。

又曰:可食者曰原。(郭璞曰:可食,谓种穀给食也。犍为舍人曰:广平谓士宽博而平。)

《史记封禅书》曰:秦文公作鄜畤,灵公作吴阳上畤,宣公又作密下畤,盖三畤在此原,故号三畤原。

臧荣绪《晋书》曰:宣帝镇关中,诸葛亮攻郿,据渭水南五丈原,帝御之,对垒相持百馀日,俄而亮卒。

《唐书》曰:高祖校猎于华池之万寿原,白鹿见,高祖亲御弧矢,射而获之。

《郡国志》曰:韩冯翊有原,按《诗》曰:"有倬其道,韩侯受命。"是此原也。

又《古今地名》云:韩武子食菜於韩原,亦秦晋战於此地,即获杜回,又秦获晋惠侯以归之处。

裴景仁《符书》曰:符健皇始五年,凤皇降滑滨社稷南原,三日而去。

崔鸿《前秦录》曰:丞相符雄,与桓温战白鹿原,晋师败绩。

又曰:符健攻张琚于宜秋,还登石安原而叹曰:"美哉,斯原也!"怅然有终焉之意。

又曰:晋梁州刺史司马勋率步骑三万,自汉中入秦川,符健拒之五丈原,勋败还。

潘岳《关中记》曰:周文王葬於毕,长安东南有原名曰毕原。

又曰:骊山有白鹿原,周平王时,白鹿出此原,故名之。

又曰:宣帝少依许氏,长於杜县,乐之。后葬於南原,立庙于曲池之北亭,曰乐游原。

《辛氏三秦记》曰:长安城北有平原,数百里无山川湖水,民井汲巢居,井深五十丈。有伯夷墓,人食薇可常食,或云夷、叔食之三年,颜色如故

戴延之《西征记》曰:河东盐地东吴坂,登七山原,每登一原,辄峭起五六里,原上平广,不知其极。

周处《风土记》曰:阳羡邑者,盖吴郡之名境,原则平坦,高阜冈若伏龙也。

○隰

《释名》曰:隰,蛰也,蛰,湿意也。

《说文》曰:隰,坂下湿也。

《春秋说题辞》曰:下湿白隰,隰者湿也,下而泽也。

《尚书大传》曰:下而平者谓之隰,隰之言犹湿也。

《诗》曰: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毛苌曰:泮,陂也。)

又曰:山有扶,隰有荷花。

又曰:山有漆,隰有栗。

又曰:山有榛,隰有苓。(毛苌曰:苓,大苦也。)

又曰:山有苞栎,隰有六驳。(郑玄曰:山之有栎,隰之有不驳,皆其所宜。)

又曰:隰桑有阿,其叶有傩。(郑玄曰:隰中之桑茂盛,喻君子不用而野处也。)

《礼》曰:孟春之月,天子祈穀于上帝,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导民,必躬亲之。

又曰:季夏行秋令,则丘隰水潦,禾稼不熟。

《传》曰:晋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又曰:楚薳掩为司马,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牧隰皋。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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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