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义传·梁节姑姊

刘向

梁节姑姊者,梁之妇人也。因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中,欲取兄子,辄得其子,独不得兄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将自趣火,其友止之,曰:“子本欲取兄之子,惶恐卒误得尔子,中心谓何,何至自赴火?”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也?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国人哉!吾欲复投吾子,为失母之恩,吾势不可以生。”遂赴火而死。君子谓节姑姊洁而不污。诗曰:“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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