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下·太医针灸宜忌第七

孙思邈

论曰∶凡云孔穴主对者,穴名在上,病状在下,或一病有数十穴,或数病共一穴,皆临时斟酌作法用之。其有须针者,即针刺以补泻之,不宜针者,直尔灸之。然灸之大法,但其孔穴与针无忌,即下白针若温针讫,乃灸之,此为良医。其香港脚一病,最宜针之。若针而不灸,灸而不针,皆非良医也。针灸而药,药不针灸,亦非良医也,但恨下里间知针者鲜耳,所以学人深须解用针,燔针、白针皆须妙解,知针、知药固是良医。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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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