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十国世家年谱第十一

欧阳修

呜呼盛矣!三代之王,功有余而德不足,故皆更始以自新,由是改正 朔矣,至于后世,遂名年以建元。及僭窃交兴,而称号纷杂,则不可以不别也。五 代十国,称帝改元者七。吴越、荆、楚,常行中国年号。然予闻于故老,谓吴越亦 尝称帝改元,而求其事迹不可得,颇疑吴越后自讳之。及旁采闽、楚、南汉诸国之 书,与吴越往来者多矣,皆无称帝之事。独得其封落星石为宝石山制书,称宝正六 年辛卯,则知其尝改元矣。辛卯,长兴二年,乃镠之末世也,然不见其终始所因, 故不得而备列。钱氏讫五代,尝外尊中国,岂其张轨之比乎。十国皆非中国有也, 其称帝改元与不,未足较其得失,故并列之。作《十国世年谱》。

以下表略

或问:十国固非中国有也,然犹命以封爵,而称中国年号来朝贡者,亦有之矣, 本纪之不书,何也?曰:封爵之不书,所以见其非中国有也。其朝贡之来如夷狄, 以夷狄书之则甚矣。问者曰:四夷、十国,皆非中国之有也,四夷之封爵朝贡则书, 而十国之不书何也?曰:以中国而视夷狄,夷狄之可也。以五代之君而视十国,夷 狄之则未可也。故十国之封爵、朝贡,不如夷狄,则无以书之。书如夷狄,则五代 之君未可以夷狄之也。是以外而不书,见其自绝于中国焉尔。问者曰:外而不书, 则东汉之立何以书?曰:吾于东汉,常异其辞于九国也。《》因乱世而立治法, 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世乱则疑难之事多,正疑处难,敢不慎也。周、汉之事,可 谓难矣哉!或谓:刘旻尝致书于周,求其子赟不得而后自立,然则旻之志不以忘汉 为仇,而以失子为仇也。曰:汉尝诏立赟为嗣,则赟为汉之国君,不独为旻子也。 旻之大义,宜不为周屈,其立虽未必是,而义当不屈于周,此其可以异乎九国矣。 终旻之世,犹称乾祐,至承钧立,然后改元,则旻之志岂不可哀也哉!

十国年世,惟楚、闽、东汉三国,诸家之说不同,而互有得失,最难考正。今 略其诸说而正其是者,庶几博览者不惑,而一以《年谱》为正也。马氏,据《湖湘 故事》、《九国志》、《运历图》,并云殷以长兴元年卒,是岁,子希声立,长兴 三年卒。而《五代旧史》殷列传云,殷长兴二年卒,享年七十八,子希声立,不周 岁而卒;明宗本纪长兴元年,书希声除节度使,起复,三年八月,又书希声卒。今 据《九国志》,殷以大中六年岁在壬申生,享年七十九。盖自大中壬申至长兴元年 庚寅,实七十九年,为得其实。而希声,据《湖湘故事》、《九国志》、《运历图》 皆以三年卒,与明宗本纪皆合,不疑。惟《旧史》书殷卒二年,及年七十八,希声 立不周岁卒为缪尔。希萼、希崇之乱,南唐尽迁马氏之族归于金陵。《五代旧史》 云,时广顺元年也。而《运历图》云乾祐二年马氏灭者,缪也。初,殷入湖南,掘 地得石,谶云:“龙起头,猪掉尾。”盖殷以乾宁三年岁在丙辰,自立于湖南,至 广顺元年辛亥而灭。《九国志》以乾祐三年为辛亥,《湖湘故事》以显德元年为辛 亥者,皆缪也。惟《五代旧史》得其实。王氏世次,曰潮、曰审知、曰延翰、曰璘、 曰昶、曰曦、曰延政,凡七主。而潮以唐景福元年岁在壬子始入福州,至开运三年 丙午而灭,实五十五年。当云七主五十五年,为得其实。而《运历图》云五十六年, 《九国志》、《五代旧史》、《纪年通谱》、《闽中实录》、《闽王列传》皆云七 主六十年者,皆缪也。审知,《五代旧史》本传云,同光元年十二月卒,《九国志》 亦云同光元年卒。《运历图》同光三年卒。今检《五代旧史》庄宗本纪,同光二年 五月丙午,审知加检校太师守中书令,岂得卒于元年也?又至四年二月庚子,福建 副使王延翰奏称权知军府事,三月辛亥,遂除延翰威武军节度使。以此推之,审知 卒当在同光三年十二月,盖闽去京师远,明年二月延翰之奏始至京师,理当然也。 又据《闽王列传》、《九国志》,皆云审知在位二十九年。审知以唐乾宁四年嗣位, 是岁丁巳,至同光三年乙酉,实二十九年。则《运历图》为是,而《旧史》、《九 国志》元年卒者,皆缪也。璘本名延钧,《五代旧史》本传云在位十二年。《九国 志》云在位十一年。《闽王列传》、《纪年通谱》皆云在位十年。盖璘以天成元年 杀延翰自立,是岁丙戌,至清泰二年乙未,实十年而卒,与《闽王列传》合,而 《旧史》、《九国志》皆缪也。璘以清泰二年改元永和,是岁见杀,而《旧史》、 《九国志》、《运历图》皆无永和之号,又《运历图》书鏻见杀在天福元年丙申者, 皆缪也。刘旻,《九国志》云,乾祐七年十一月旻卒,享年六十,子承钧立,时年 二十九。乾祐七年,乃显德元年也。而《五代旧史》、《周世宗实录》、《运历图》、 《纪年通谱》皆云显德二年冬旻卒。又有旻伪中书舍人王保衡《晋阳见闻要录》云, 旻乙卯生,卒年六十一,子承钧立。承钧丙戌生,立时年二十九。保衡是旻之臣, 其亲所见闻,所得最实,然而颇为转写差误尔。按保衡书旻乙卯生,若享年六十一, 当于乙卯岁卒,则是显德二年也。又书承钧丙戌生,立时年二十九,则当是显德元 年甲寅岁也。岂有旻卒于二年,承钧以元年嗣位?理必不然。以《九国志》参较, 旻享年六十,显德元年卒,承钧以是岁嗣位,时年二十九,为得其实,但《见闻要 录》衍“一”字尔。其云二年卒者,皆缪也。《九国志》又云,承钧立,服丧三年, 至乾祐九年服除,改十年为天会元年,当是显德四年。而《纪年通谱》以显德三年 为天会元年者,缪也。晋与梁为敌国,自称天祐者二十年,故首列于《年谱》,其 后遂灭梁而为唐,故不列于世家。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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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