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论

何去非

天之所与,不可强而甚高者,材也;性之所受,不可习而甚明者,智也。以天下无可强之材、可习之智,则凡材、智有以大过于人者,皆天之所以私被之也。天下之事莫神于兵,天下之能莫巧于战。以其神也,故温恭信厚盛德之君子有所不能知;以其巧也,而桀恶欺谲不羁之小人常有以独办。由是观之,凡材智之高明而自得于兵之妙用者,皆天之所资也。

昔者,汉武之有事于匈奴也,其世宿将交于塞下。而卫青起于贱隶,去病奋于骄童,转战万里,无向不克,声威功烈震于天下,虽古之名将无以过之。二人者之能,岂出于素习耶?亦天之所资也。是以汉武欲教去病以孙、吴之书,乃曰:“顾方略何如耳,不求学古兵法。”信哉,兵之不可以法传也。昔之人无言焉,而去病发之。此足知其为晓兵矣。

夫以兵可以无法,而人不可以无学也。盖兵未尝不出于法,而法未尝能尽于兵。以其必出于法,故人不可以不学。然法之所得而传者,其粗也。以其不尽于兵,故人不可以专守。盖法之无得而传者,其妙也。法有定论,而兵无常形。一日之内,一阵之间,离合取舍,其变无穷,一移踵、瞬目,而兵形易矣。守一定之书,而应无穷之敌,则胜负之数戾矣。是以古之善为兵者,不以法为守,而以法为用。常能缘法而生法,与夫离法而会法。顺求之于古,而逆施之于今;仰取之于人,而俯变之于己。人以之死,而我以之生;人以之败,而我以之胜。视之若拙,而卒为工;察之若愚,而适为智。运奇合变,既胜而不以语人,则人亦莫知其所以然者。此去病之不求深学,而自顾方略之如何也。夫“归师勿追”,曹公所以败张绣也,皇甫嵩犯之而破王国。“穷寇勿迫”,赵充国所以缓先零也,唐太宗犯之而降薛仁杲。“百里而争利者蹶上将”,孙膑所以杀庞涓也,赵奢犯之而破秦军,贾诩犯之而破叛羌。“强而避之”,周亚夫所以不击吴军之锐也,光武犯之而破寻、邑,石勒犯之而败箕澹。“兵少而势分者败”,黥布所以覆楚军也,曹公用之,拒袁绍而斩颜良。“临敌而易将者危”,骑劫所以丧燕师也,秦君用之,将白起而破赵括。薛公策黥布以三计,知其必弃上、中而用其下。贾翊策张绣以精兵追退军而败,以败军击胜卒而胜。宋武先料谯纵我之出其不意,然后攻彼之所不意。李光弼暂出野次,忽焉而归,即降思明之二将。凡此者,皆非法之所得胶而书之所能教也。然而,善者用之,其巧如是。此果不在乎祖其绪余而专守也。赵括之能读父书详矣,而蔺如谓徒能读之而不知合变也。故其于论兵,虽父奢无以难之,然奢不以为能,而逆知其必败赵军者,以书之无益于括。而妙之在我者,不特非书之所不能传,而亦非吾心之能逆定于未战之日也。

昔之以兵为书者,无若孙武。武之所可以教人者备矣,其所不可者,虽武亦无得而预言之,而唯人之所自求也。故其言曰:“兵家之胜,不可先传。”又曰:“奇正之变,不可胜穷。”又曰:“人皆知我所胜之形,而莫知我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善学武者,因诸此而自求之,乃所谓方略也。去病之不求深学者,亦在乎此而已。嗟乎!执孙、吴之遗言,以程人之空言,求合乎其所以教,而不求其所不可教,乃因谓之善者,亦已妄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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