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取必于要害

王余佑

《兵法》:“城有所不攻者。”当奉之以为主。至于要害之地,我不得此则进退不能如意,而形制、势相禁,于是反旗鸣鼓以试吾锋,霍然如探喉骨而拔胸块也。昔高帝长驱入关,已行过宛西,张良云:“今不下宛而西进,前有强敌,宛乘其后。我腹背受敌,此危道也。”乃夜回兵围宛,克之,遂得前进无虑。

夫以深入重地之师,计必制敌之死命,而留中梗以贻后患,岂良图哉?古恒有军既全胜,而一城扼险,制吾首尾,几覆大业者,皆由于谋之不早也。狄青之取昆仑,神矣!不然,屈力殚货,钝兵挫锐之,岂不闻之?吾知有不顾而疾趋焉耳,何必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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