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志

陈淳

志者,心之所之,之犹向也,谓心之正面全向那里去。如志于道,是心全向于道;志于学,是心全向于学。一直去求讨要,必得这个物事,便是志。若中间有作辍或退转底意,便不谓之志。

志有趋向、期必之意。心趋向那里去,期料要恁地,决然必欲得之,便是志。人若不立志,只泛泛地同流合污,便做成甚人?须是立志,以圣贤自期,便能卓然挺出于流俗之中,不至随波逐浪,为碌碌庸庸之辈。若甘心于自暴自弃,便是不能立志。

立志须是高明正大。人多有好资质,纯粹静淡,甚近道,却甘心为卑陋之归,不肯志于道,只是不能立志。如文帝宽仁恭俭,是其资质尽可与为帝王。然其言曰:卑之无甚高论,令今可行也。却不能立志。武帝上嘉唐虞,志向高大,然又好名,驳杂无足取。

程子奏札说立志一段最切,是说人君立志。学者立志与人君立志都一般,只是在身、在天下,有小大之不同。

为学紧要处,最是立志之初,所当谨审决定。此正是分头路处。才志于义。便入君子路;才志于利,便入小人路。跖利善正从此而分,桀言行正从此而判。孔子说“从心所欲不逾矩”,紧要正在志学一节上。在圣人,当初成童志学,固无可议。自今观之,学之门户虽多,若此处所志者一差,不能纯乎圣途之适,则后面所谓立,所谓不惑,所谓知命,所谓从心,节节都从而差,无复有见效处。惟起头所志者,果能专心一意于圣人之学,则后面许多节目,皆可以次第循序而进。果有“不倦”工夫以终之,则虽“从心”地位至高,亦可得而造到矣。

人常言志趣,趣者趣也,心之所趋也,趣亦志之属。

孟子曰士“尚志”,立志要高不要卑,论语曰:博学而笃志。立志要定不要杂,要坚不要缓,如颜子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公明仪曰:文王我师也,周公岂欺我哉。皆以圣人自期,皆是能立志。孟子曰: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孟子以舜自期,亦是能立志。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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