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篇·致诸弟·切勿占人便宜

曾国藩

澄候子植委三弟足下:

十五日,接到澄弟六月一日所发信,具悉一切,欣慰之至!发卷所走各,一半系余旧友,惟屡次扰人,心殊不安,我自从已亥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故自庚子到京以来,于今八年,不肯轻受人惠,情愿人占的便益,断不肯我占人的便益,将来若作外官,京城以内,无责报于我者,澄弟在京年余,亦得得略见其概矣,此次澄弟所受各家之情,成事不说,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彭十九家姻事,兄意彭家发泄将尽,不能久于蕴蓄,此时以女对渠家,亦若从前之以蕙妹定王家也,目前非不华丽,而十年之外,局面亦必一变,澄弟一男二女,不知何以急急定婚若此?岂少缓须臾,恐无亲家耶?贤弟从事多躁而少静,以后尚期三思,儿女姻缘,前生注定,我不敢阻,亦不敢劝,但嘱贤弟少安无躁而已。

京寓中大小平安,纪泽读书,已至宗族称孝焉,大女儿读书,已至吾十有五。

三月买骡子一头,顷赵炳坤又送一头,二品本应坐绿呢车,一切向来俭朴,故仍坐蓝呢车。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似,同乡人毕如旧,李竹屋在寄信来,立夫先生许以乾馆,余不一一,兄手草。

(道光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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