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篇·禀父母·寄银还债济人

曾国藩

男国藩跪禀

父母亲大人万福金安,男在四川,于十一月廿日返京,彼时无折弁回南,至十二月十六日始发信,十二月除夕又发一信,交曾受恬处,受恬名兴仁,善化丙子举人,任江西分宜县知县,上年进京引见,正月初四日出都,迂道由长沙回江西;男与心斋各借银一百两,与渠作途费,男又托渠带银三百两,系蓝布密缝三包,鹿胶二斤半,阿胶二斤,共一包,高丽参半斤一包,荆七银四十两一包,又信一封,交陈宅,托其代为收下,面交六弟九弟,大约二月下旬可到剩受恬所借之银百两,若在省能还更好,若不能还,亦不能急索;俟渠到江西必还,只订定妥交陈宅,毋寄不可靠之人耳,若六月尚未到,则写信寄京,男作信至江西催取也。

廿二夜,男接家信,得悉一切,欣喜之至!祖父大人七旬晋一大庆,不知家中开筵否?男在京仅一席,以去年庆寿故也,祖母大人小恙旋愈,甚!以后断不可上楼,不可理家事,叔父大人之病,不知究竟如何?下次求详书示知,男前次信回,言付银千两至家,以六百为家中完债及零用之费,以四百为馈赠戚族之用,昨由受恬处寄归四百,即分送戚族可也,其余六百,朱啸山处兑钱百三十千,即除去一百两,四月间再付五百回家,与同乡公车带回,不同县者亦可男自有斟酌也。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保养之法,大人尽可放心,男妇及孙男女皆平安,本家心斋,男待他甚好,渠亦凡事必问,男所作诗赋,男知无不言。冯树堂于正月十六来男寓住,目前渠自用功,男尽心与之讲究一切,会试后,即命孙儿上学,每月修金四两。郭筠仙进京,亦在男处住,现在尚未到,四川门生,已到四人,二月间即考国子监学正。

今年正月初三,下诏举行恩科,明年皇太后万寿,定有覃恩,可请诰封,川国所最为切望者也,去年因科场舞弊,皇上命部议定,以后新举人到京,皆于二月十五复试;倘有理文荒谬者,分别革职停科等罚,甚可惧也!在京一切,男自知慎,余容续陈,谨禀。(道光二十四年正月正月廿五日)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