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十志十首·草堂 【唐朝】 卢鸿一 草堂者,盖因自然之谿阜,前当墉洫;资人力之缔构,后加茅茨。将以避燥湿,成栋宇之用;昭简易,叶乾坤之德,道可容膝休闲。谷神同道,此其所贵也。及靡者居之,则妄为剪饰,失天理矣。词曰:山为宅兮草为堂,芝兰兮药房。罗蘼芜兮拍薜荔,荃壁兮兰砌。蘼芜薜荔兮成草堂,阴阴邃兮馥馥香,中有人兮信宜常。读金书兮饮玉浆,童颜幽操兮不易长。 下一篇:唐朝 ▪ 诗 ▪ 卢鸿一 - 嵩山十志十首·倒景台 上一篇:唐朝 ▪ 诗 ▪ 卢象 - 早秋宴张郎中海亭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