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则 【清朝】 王永彬 凡遇事物突来,必熟思审处,恐贻后悔;不幸家庭衅起,须忍让曲全,勿失旧欢。 下一篇:清朝 ▪ 文 ▪ 王永彬 - 第一一八则 上一篇:清朝 ▪ 文 ▪ 王永彬 - 第一一六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