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二则 【清朝】 王永彬 读《论语》公子荆一章,富者可以为法;读《论语》齐景公一章,贫者可以自兴。舍不得钱,不能为义士;舍不得命,不能为忠臣。 下一篇:清朝 ▪ 文 ▪ 王永彬 - 第六三则 上一篇:清朝 ▪ 文 ▪ 王永彬 - 第六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