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允文 【明朝】 冯梦龙 【原文】 先是浙民岁输丁钱绢,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虞公允文闻之恻然,访知江渚有荻场利甚溥,而为世家及浮屠所私。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符下日,民欢呼鼓舞,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 下一篇:明朝 ▪ 文 ▪ 冯梦龙 - 种世衡 杨掞 上一篇:明朝 ▪ 文 ▪ 冯梦龙 - 叶梦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