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乙恶昭奚恤 【汉朝】 刘向 江乙恶昭奚恤,谓楚王曰:“人有以其狗为有执而爱之。其狗尝溺井,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邻人惮之,遂不得入言。邯郸之难,楚进兵大梁,取矣。昭奚恤取魏之宝器,以居魏知之,故昭奚恤常恶臣之见王。 ” 下一篇:汉朝 ▪ 文 ▪ 刘向 - 江乙欲恶昭奚恤于楚 上一篇:汉朝 ▪ 文 ▪ 刘向 - 魏氏恶昭奚恤于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