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取周之祭地
【汉朝】 刘向
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郑朝曰:“君勿患也,臣请以三十金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曰:“周之祭地为祟。”赵乃还之。
【汉朝】 刘向
赵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于郑朝。郑朝曰:“君勿患也,臣请以三十金复取之。”周君予之。郑朝献之赵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谴之曰:“周之祭地为祟。”赵乃还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