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可吐

【汉朝】 张仲景

大法,宜吐。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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