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

  • 文韬·兵道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兵道如何?” 太公曰:“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几于神’。用之在于机,显之在于势,成之在于君。故圣王号兵为凶器,不得已而用之。今商王知存而不知亡,知乐而不知殃,夫存者非存,在于虑亡;乐者非乐,在于虑殃。今王已虑其源,岂忧其流乎!” 武王曰:“两军相遇,彼不可来,此不可往,各设固备,未敢先发,我欲袭之,不得其利,为之奈何?” 太公曰:“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一合一离,一聚一散,阴其谋,密其机,高其垒,伏其锐。士寂若无声,敌不知我所备。欲…

  • 武韬·发启

    【先秦】 姜子牙

    文王在酆,召太公曰:“呜呼!商王虐极,罪杀不辜,公尚助予,忧民如何?” 太公曰:“王其修德以下贤,惠民以观天道。天道无殃,不可先倡;人道无灾,不可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必见其阳,又见其阴,乃知其心;必见其外,又见其内,乃知其意;必见其疏,又见其亲,乃知其情。 “行其道,道可致也;从其门,门可入也;立其礼,礼可成也;争其强,强可胜也。 “全胜不斗,大兵无创,与鬼神通,微哉!微哉!与人同病相救,同情相成,同恶相助,同好相趋,故无甲兵而胜,无冲机而攻,无沟堑而守。 “大智不智,大谋不谋,…

  • 武韬·文启

    【先秦】 姜子牙

    文王问太公曰:“圣人何守?” 太公曰:“何忧何啬,万物皆得。政之所施,莫知其化;时之所在,莫知其移。圣人守此而万物化,何穷之有,终而复始。优而游之,展转求之;求而得之,不可不藏;既以藏之,不可不行;既以行之,勿复明之。夫天地不自明,故能长生;圣人不自明,故能明彰。 “古之圣人聚人而为家,聚家而为国,聚国而为天下;分封贤人以为万国,命之曰大纪。陈其政教,顺其民俗;群曲化直,变于形容;万国不通,各乐其所;人爱其上,命之曰大定。呜呼!圣人务静之,贤人务正之,愚人不能正,故与人争;上劳则刑繁,刑繁则民忧…

  • 武韬·文伐

    【先秦】 姜子牙

    文王问太公曰:“文伐之法奈何?”太公曰:“凡文伐有十二节: “一曰,因其所喜,以顺其志,彼将生骄,必有好事,苟能因之,必能去之。 “二曰,亲其所爱,以分其威。一人两心,其中必衰。廷无忠臣,社稷必苊。 “三曰,阴赂左右,得情甚深,身内情外,国将生害。 “四曰,辅其淫乐,以广其志,厚赂珠玉,娱以美人。卑辞委听,顺命而合。彼将不争,奸节乃定。 “五曰,严其忠臣,而薄其赂,稽留其使,勿听其事。亟为置代,遗以诚事。亲而信之,其君将复合之,苟能严之,国乃可谋。 “六曰,收其内,间其外,才臣外相,敌国内侵,国…

  • 武韬·顺启

    【先秦】 姜子牙

    文王问太公曰:“何如而可为天下?” 太公曰:“大盖天下,然后能容天下;信盖天下,然后能约天下;仁盖天下,然后能怀天下;恩盖天下,然后能保天下;权盖天下,然后能不失天下;事而不疑,则天运不能移,时变不能迁。此六者备,然后可以为天下政。 “故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生天下者,天下德之;杀天下者,天下贼之;彻天下者,天下通之;穷天下者,天下仇之;安天下者,天下恃之;危天下者,天下灾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处之。”…

  • 武韬·三疑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予欲立功,有三疑;恐力不能攻强、离亲、散众,为之奈何?”太公曰:“因之,慎谋,用财。夫攻强,必养之使强,益之使张。太强必折,太张必缺。攻强必强,离亲以亲,散众以众。凡谋之道,周密为宝。设之以事,玩之以利,争心必起。 “欲离其亲,因其所爱,与其宠人,与之所予,示之所利,因以疏之,无使得志。彼贪利甚喜,遗疑乃止。 “凡攻之道,必先塞其明,而后攻其强,毁其大,除民之害。淫之以色,_之以利,养之以味,娱之以乐。既离其亲,必使远民,勿使知谋,扶而纳之,莫觉其意,然后可成。 “惠施于民,必无…

  • 龙韬·王翼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帅师,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为之奈何?”太公曰:“凡举兵帅师,以将为命。命在通达,不守一术。因能授职,各取所长,随时变化,以为纲纪。故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应天道。备数如法,审知命理,殊能异技,万事毕矣。” 武王曰:“请问其目。”太公曰:“腹心一人,主赞谋应卒,揆天消变,总揽计谋,保全民命; “谋士五人,主图安危,虑未萌,论行能,明赏罚,授官位,决嫌疑,定可否; “天文三人,主司星历,候风气,推时日,考符验,校灾异,知人心去就之机; “地利三人,主三军行止形势,利害消息,远…

  • 龙韬·论将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论将之道奈何?”太公曰:“将有五材十过。”武王曰:“敢问其目。”太公曰:“所谓五材者,勇、智、仁、信、忠也。勇则不可犯,智则不可乱,仁则爱人,信则不欺,忠则无二心。 “所谓十过者:有勇而轻死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人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洁而不爱人者,有智而心缓者,有刚毅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 “勇而轻死者可暴也,急而心速者可久也,贪而好利者可遗(赂)也,仁而不忍人者可劳也,智而心怯者可窘也,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也,廉洁而不爱人者可侮也,智而心缓…

  • 龙韬·选将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举兵欲简练英雄,知士之高下,为之奈何?” 太公曰:“夫士外貌不与中情相应者十五:有严而不肖者,有温良而为盗者,有貌恭敬而心慢者,有外廉谨而内无至诚者,有精精而无情者,有湛湛而无诚者,有好谋而无决者,有如果敢而不能者,有__而不信者,有恍恍惚惚而反忠实者,有诡激而有功效者,有外勇而内怯者,有肃肃而反易人者,有嚆嚆而反静悫者,有势虚形劣而外出无所不至无所不遂者。天下所贱,圣人所贵,凡人莫知,非有大明,不见其际,此士之外貌不与中情相应者也。” 武王曰:“何以知之?”太公曰:“知之有…

  • 龙韬·立将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立将之道奈何?”太公曰:“凡国有难,君避正殿,召将而诏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今某国不臣,愿将军帅师应之’。 “将既受命,乃命太史卜,斋三日,至太庙,钻灵龟,卜吉日,以授斧钺。君入庙门,西面而立,将入庙门,北面而立。君亲操钺持首,授将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操斧持柄,授将其刃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见其虚则进,见其实则止,勿以三军为众而轻敌,勿以受命为重而必死,勿以身贵而贱人,勿以独见而违众,勿以辩说为必然。士未坐勿坐,士未食而食,寒暑必同。如此,则…

  • 龙韬·将威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将何以为威?何以为明?何以为禁止而令行?” 太公曰:“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及当路贵重之臣,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厩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 龙韬·励军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吾欲令三军之众,攻城争先登,野战争先赴,闻金声而怒,闻鼓声而喜,为之奈何?” 太公曰:“将有三。”武王曰:“敢问其目。”太公曰:“将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名曰礼将;将不身服礼,无以知士卒之寒暑。出隘塞,犯泥涂,将必先下步,名曰力将。将不身服力,无以知卒之劳苦。军皆定次,将乃就舍,炊者皆熟,将乃就食,军不举火。将亦不举,名曰止欲将。将不身服止欲,无以知士卒之饥饱。将与士卒共寒暑,劳苦,饥饱,故三军之众,闻鼓声则喜,闻金声则怒。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争先登;白刃始合,士争先赴…

  • 龙韬·阴符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引兵深入诸侯之地,三军卒有缓急,或利或害,吾将以近通远,从中应外,以给三军之用,为之奈何?” 太公曰:“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凡大胜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杀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警众坚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败军亡将之符,长四寸;失利亡士之符,长三寸。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闻者告者,皆诛之。八符者,主将秘闻,所以阴通言语不泄,中外相知之术。敌虽圣智,莫之能识。”武王曰:“善哉”…

  • 龙韬·阴书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引兵深入诸侯之地,主将欲合兵行无穷之变,图不测之利,其事繁多,符不能明,相去辽远,言语不通,为之奈何?” 太公曰:“诸有阴事大虑,当用书,不用符,主以书遗将,将以书问主,书皆一合而再离,三发而一知。再离者,分书为三部;三发而一知者,言三人,人操一分,相参而不知情也。此谓阴书,敌虽圣智,莫知能识。”武王曰:“善哉!”…

  • 龙韬·军势

    【先秦】 姜子牙

    武王问太公曰:“攻伐之道奈何?”太公曰:“资因敌家之动,变生于两阵之间,奇正发于无穷之源。故至事不语,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足听也;兵之用者,其状不足见也。忽而往,忽而来,能独专而不制者,兵也。 “夫兵闻则议,见则图,知则困,辨则危。故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生;善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无与战。故争胜于白刃之前者,非良将也;设备于已失之后者,非上圣也;智与众同,非国师也;技与众同,非国工也。事莫大于必克,用莫大于玄默,动莫神于不意,谋莫善于不识。夫先胜者,先见弱于敌,而后战者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