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

刘向(约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目录学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人。楚元王刘交四世孙。宣帝时,为谏大夫。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慰。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我国目录学之祖。治《彀梁传》。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楚辞》是刘向在前人基础上辑录的一部“楚辞”体的诗歌总集,收入战国楚人屈原、宋玉的作品以及汉代贾谊、淮南小山、庄忌、东方朔、王褒、刘向诸人的仿骚作品。

另:刘向校录群书时在皇家藏书中发现了六种记录纵横家的写本,但是内容混乱,文字残缺。于是刘向根据战国史书整理编辑了《战国策》。
(1、《新序》是刘向采集以致汉代史实,分类编撰而成的一部书,原书三十卷,今存十卷,由北宋曾巩校订,记载了传是宋玉对楚王问的话,列举了楚国流行歌曲《下里巴人》、《阳阿》、《薤露》等,说是“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2、 《说苑》按类编辑了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并夹有作者的议论,借题发挥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带有一定的哲理性。 3、《列女传》:有虞二妃者,帝之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舜父顽母嚚。父号瞽叟,弟曰象,敖游于嫚,舜能谐柔之,承事瞽叟以孝。母憎舜而爱象,舜犹内治,靡有奸意。四岳荐之于尧,尧乃妻以二女以观厥内。二女承事舜于畎亩之中,不以天子之女故而骄盈怠嫚,犹谦谦恭俭,思尽妇道。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象复与父母谋,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从掩,舜潜出。时既不能杀舜,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舜之女弟系怜之,与二嫂谐。父母欲杀舜,舜犹不怨,怒之不已。舜往于田号泣,日呼旻天,呼父母。惟害若兹,思慕不已。不怨其弟,笃厚不怠。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于林木,入于大麓,尧试之百方,每事常谋于二女。舜既嗣位,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封象于有庳,事瞽叟犹若初焉。天下称二妃聪明贞仁。舜陟方,死于苍梧,号曰重华。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君子曰:“二妃德纯而行笃。诗云:“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此之谓也。)
刘向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

《说苑》,西汉刘向撰。刘向曾领校秘书,本书就是他校书时根据皇家藏书和民间图籍,按类编辑的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并夹有作者的议论,借题发挥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带有一定的哲理性。原二十卷,后仅存五卷,大部分已经散佚,后经宋曾巩搜辑,复为二十卷,每卷各有标目。二十卷的标目依次为:君道、臣术、建本、立节、贵德、复恩、政理、尊贤、正谏、敬慎、善说、奉使、权谋、至公、指武、谈丛、杂言、辨物、修文、反质。分类纂辑先秦至汉代史事传说,杂以议论,借以阐明儒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观念。一般以第—则或前数则为一卷的大纲,杂引前人言论陈说本卷主旨,以下便用大量历史上的实例加以证明。向又编有《新序》一书,性质与此类似。

由于书中取材广泛,采获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所以,给人们探讨历史提供了许多便利之处。书中记载的史事,有的可与现存典籍互相印证;有的记事与《史记》、《左传》、《国语》、《战国策》、《荀子》、《韩非子》、《管子》、《晏子春秋》、《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相出入,对考寻历史者足资参考。有些古籍已经散佚,但《说苑》中却保存一二,吉光片羽,尤为可贵。如《君道篇》载师旷言云:“人君之道,清净无为,务在博爱,趋在任贤,广开耳目,以察万方,不固溺于流欲,不拘系于左右,廓然远见,踔然独立,屡省考绩,以临臣下。此人君之操也。”《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类有《师旷》六篇,早已散佚,师旷的这段议论,疑即出自《师旷》六篇。此类例子,还可找到不少。

《说苑》是一部富有文学意味的重要文献,内容多哲理深刻的格言警句,叙事意蕴讽喻,故事性颇强,又以对话体为主,《说苑》除卷十六《谈丛》外,各卷的多数篇目都是独立成篇的小故事,有故事情节,有人物对话,文字简洁生动,清新隽永,有较高的文学欣赏价值,对魏晋乃至明清的笔记小说也有一定的影响。
《说苑》的注本,以今人赵善诒《说苑疏证》质量较优,可以参阅。

向宗鲁先生校点的《说苑校证》是《说苑》研究整理的集大成之作,1987年由中华书局出版,亦可参阅。

简单来说:

刘向(前77~前6)

中国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一说生于元凤四年( 前77 ) ,卒于建平元年( 前6 )。原名更生 ,字子政。汉皇族楚元王刘交的四世孙 。 历经宣帝 、元帝 、成帝三朝;历任散骑谏大夫、散骑宗正、光禄大夫等职。曾屡次上书称引灾异,弹劾宦官外戚专权。成帝时受诏命校书近20年,未完成的工作由其子刘歆续成。官终中垒校尉,故又世称刘中垒 。刘向典校的古籍主要包括经传 、 诸子和诗赋 。典校时,又撰有《别录》。其后,刘歆以《别录》为基础,撰成《七略》,这是中国最早的目录学著作。原书已佚。东汉班固因《七略》而成《汉书·艺文志》,从中可以见到《七略》的梗概。据《汉书·艺文志》载 ,刘向有辞赋33篇 ,今仅存《九叹》一篇,见于《楚辞》。刘向的散文主要是奏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刘向的散文叙事简约,论理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此外,他还编著了《新序》、《说苑》、《古列女传》3 部历史故事集 ,是魏晋小说的先导 。明代张溥辑有《刘中垒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

  • 齐破燕赵欲存之

    【汉朝】 刘向

    齐破燕,赵欲存之。乐毅谓赵王曰:“今无约而攻齐,齐必仇赵。不如请以河东易燕地于齐。赵有河北,齐有河东,燕、赵必不争矣。是二国亲也。以河东之地强齐,以燕以赵辅之,天下憎之,必皆事王以伐齐。是因天下以破齐也。”王曰:“善。”乃以河东易齐,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赵,请伐齐而存燕。…

  • 秦攻赵蔺离石祁拔

    【汉朝】 刘向

    秦攻赵,蔺、离石、祁拔。赵以公子郚为质于秦,而请内焦、黎、牛狐之城,以易蔺、离石、祁于赵。赵背秦,不予焦、黎、牛狐。秦王怒,令公子缯请地,赵王乃令郑朱对曰:“夫蔺、离石、祁之地,旷远于赵,而近于大国。有先王之明与先臣之力,故能有之。今寡人不逮,其社稷之不能恤,安能收恤蔺、离石,祁乎?寡人有不令之臣,实为此事也,非寡人之所敢知。”卒倍秦。 秦王大怒,令卫胡易伐赵,攻阏与。赵奢将救之。魏令公子咎以锐师居安邑,以挟秦。秦败于阏与,反攻魏几,廉颇救几,大败秦师。…

  • 富丁欲以赵合齐魏

    【汉朝】 刘向

    富丁欲以赵合齐魏,楼缓欲以赵合秦楚。富丁恐主父之听楼缓而合秦、楚也。 司马浅为富丁谓主父曰:“不如以顺齐。今我不顺齐伐秦,秦、楚必合而攻韩、魏。韩、魏告急于齐,齐不欲伐秦,必以赵为辞,则伐秦者赵也,韩、魏必怨赵。齐之兵不西,韩必听秦违齐。违齐而亲,兵必归于赵矣。今我顺而齐不西,韩、魏必绝齐,绝齐则皆事我。且我顺齐,齐无而西。日者楼缓坐魏三月,不能散齐、魏之交。今我顺而齐、魏果西,是罢齐敝秦也,赵必为天下重国。”主父曰:“我与三国攻秦,是俱敝也。”曰:“不然。我约三国而告之秦,以未构中山也。三国欲…

  • 魏因富丁且合于秦

    【汉朝】 刘向

    魏因富丁且合于秦,赵恐,请效地于魏而听薛公。教子欬谓李兑曰:“赵畏横之合也,故欲效地于魏而听薛公。公不如令主父以地资周最,而请相之于魏。周最以天下辱秦者也,今相魏,魏、秦必虚矣。齐、魏虽劲,无秦不能伤赵。魏王听,是轻齐也。秦、魏虽劲,无齐不能得赵。此利于赵而便于周最也。”…

  • 魏使人因平原君请从于赵

    【汉朝】 刘向

    魏使人因平原君请从于赵。三言之,赵王不听。出遇虞卿曰:“为入必语从。”虞卿入,王曰:“今者平原君为魏请从,寡人不听。其于子何如?”虞卿曰:“魏过矣。”王曰:“然,故寡人不听。”虞卿曰:“王亦过矣。”王曰:“何也?”曰:“凡强弱之举事,强受其利,弱受其害。今魏求从,而王不听,是魏求害,而王辞利也。臣故曰,魏过,王亦过矣。”…

  • 平原君请冯忌

    【汉朝】 刘向

    平原君请冯忌曰:“吾欲北伐上党,出兵攻燕,何如?”冯忌对曰:“不可。夫以秦将武安君公孙起乘七胜之威,而与马服之子战于长平之下,大败赵师,因以其余兵围邯郸之城。赵以亡败之余众,收破军之敝守,而秦罢于邯郸之下,赵守而不可拔者,以攻难而守者易也。今赵非有七克之威也,而燕非有长平之祸也。今七败之祸未复,而欲以罢赵攻强燕,是使弱赵为强秦之所以攻,而使强燕为弱赵之所以守。而强秦以休兵承赵之敝,此乃强吴之所以亡,而弱越之所以霸。故臣未见燕之可攻也。”平原君曰:“善哉!”…

  • 平原君谓平阳君

    【汉朝】 刘向

    平原君谓平阳君曰:“公子牟游于秦,且东,而辞应侯。应侯曰:‘公子将行矣,独无以教之乎?’曰:‘且微君之命命之也,臣固且有效于君。夫贵不与富期,而富至;富不与不梁肉期,而梁肉至;梁肉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骄奢不与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应侯曰:‘公子之所以教之者厚矣。’仆得闻此,不忘于心。愿君之亦勿忘也。”平阳君曰:“敬诺。”…

  • 秦攻赵于长平

    【汉朝】 刘向

    秦攻赵于长平,大破之,引兵而归。因使人索六城于赵而讲。赵计未定,楼缓新从秦来,赵王与楼缓计之曰:“与秦城何如?不与何如?”楼缓辞让曰:“此非人臣之所能知也。”王曰:“虽然,试言公之私。”楼缓曰:”王亦闻夫公甫文伯母乎?公甫文伯官于鲁,病死。妇人为之自杀于房中者二人。其母闻之,不肯哭也。相室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孔子,贤人也,逐于鲁,是人不随。今死,而妇人为死者十六人。若是者,其于长者薄,而于妇人厚?’故从母言之,之为贤母也;从妇言之,必不免为妒妇也。故其言一也,言者异,则人心变矣…

  • 秦攻赵平原君使人请救于魏

    【汉朝】 刘向

    秦攻赵,平原君使人请救于魏。信陵君发兵至邯郸城下,秦兵罢。虞卿为平原君请益地,谓赵王曰:“夫不斗一卒,不顿一戟,而解二国患者,平原君之力也。用人之力,而忘人之功,不可。”赵王曰:“善。”将益之地。公孙龙闻之,见平原君曰:“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威受封,而国人计功也。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曰:“谨受命。”乃不受封。…

  • 秦赵战于长平

    【汉朝】 刘向

    秦、赵战于长平,赵不胜,亡一都尉。赵王召楼昌与虞卿曰:“军战不胜,尉复死,寡人使卷甲而趋之,何如?”楼昌曰:“无益也,不如发重使而为媾。”虞卿曰:“夫言媾者,以为不媾者军必破,而制媾者在秦。且王之论秦也,欲破王之军乎?其不邪?”王曰:“秦不遗余力矣,必且破赵军。”虞卿曰:“王聊听臣,发使出重宝以附楚、魏。楚、魏欲得王之重宝,必入吾使。赵使入楚、魏,秦必疑天下合从也,且必恐。如此,则媾乃可为也。” 赵王不听,与平阳君为媾,发郑朱入秦,秦内之。赵王召虞卿曰:“寡人使平阳君媾秦,秦已内郑朱矣,子以为奚…

  • 秦围赵之邯郸

    【汉朝】 刘向

    秦围赵之邯郸。魏安釐王使将军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间入邯郸,因平原君谓赵王曰:“秦所以急围赵者,前与齐湣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以齐故。今齐湣王已益弱。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求为帝。赵诚发使尊秦昭王为帝,秦必喜,罢兵去。”平原君犹豫未有所决。 此时鲁仲连适游赵,会秦围赵。闻魏将欲令赵尊秦为帝,乃见平原君曰:“事将奈何矣?”平原君曰:“胜也何敢言事?百万之众折于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能去。魏王使将军辛垣衍令赵帝秦,今其人在是,胜也何敢言事!”鲁仲连曰:“始吾…

  • 说张相国

    【汉朝】 刘向

    说张相国曰:“君安能少赵人,而令赵人多君?君安能憎赵人,而令赵人爱君乎?夫胶漆,至韧也,而不能合远;鸿毛,至轻也,而不能自举。夫飘于清风,则横行四海。故事有简而功成者,因也。今赵万乘之强国也,前漳、滏,右常山,左河间,北有代,带甲百万,尝抑强齐,四十余年而秦不能得所欲。由是观之,赵之于天下也不轻。今君易万乘之强赵,而慕思不可得之小梁,臣窃为君不取也。”君曰:“善。”自是之后,众人广坐之中,未尝不言赵人之长者也,未尝不言赵俗之善者也。…

  • 郑同北见赵王

    【汉朝】 刘向

    郑同北见赵王。赵王曰:“子南方之传士也,何以教之?”郑同曰:“臣南方草鄙之人也,何足问?虽然,王致之于前,安敢不对乎?臣少之时,亲尝教以兵。”赵王曰:“寡人不好兵。”郑同因抚手仰天而笑之曰:“兵固天下之狙喜也,臣故意大王不好也。臣亦尝以兵说魏昭王,昭王亦曰:‘寡人不喜。’臣曰:“王之行能如许由乎?许由无天下之累,故不受也。今王既受先王之传;欲宗庙之安,壤地不削,社稷之血食乎?’王曰:‘然。’今有人操随侯之珠,持丘之环,万金之财,时宿于野,内无孟贲之威,荆庆之断,外无弓弩之御,不出宿夕,人必危之矣…

  • 建信君贵于赵

    【汉朝】 刘向

    建信君贵于赵。公子魏牟过赵,赵王迎之,顾反至坐,前有尺帛,且令工以为冠。工见客来也,因辟。赵王曰:“公子乃驱后车,幸以临寡人,愿闻所以为天下。”魏牟曰:“王能重王之国若此尺帛,则王之国大治矣。”赵王不说,形于颜色,曰:“先王不知寡人不肖,使奉社稷,岂敢轻国若此?”魏牟曰:“王无怒,请为王说之。”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前郎中以为冠?”王曰:“郎中不知为冠。”魏牟曰:“为冠而败之,奚亏于王之国?而王必待工而后乃使之。今为天下之工,或非也,社稷为虚戾,先王不血食,而王不以予工,乃与幼艾。且王之先帝,…

  • 卫灵公近雍疸弥子瑕

    【汉朝】 刘向

    卫灵公近雍疸、弥子瑕。二人者,专君之势以蔽左右。复涂侦谓君曰:“昔日臣梦见君。”君曰:“子何梦?”曰:“梦见灶君。”君忿然作色曰:“吾闻梦见人君者,梦见日。今子曰梦见灶君而言君也,有说则可,无说则死。”对曰:“日,并烛天下者也,一物不能蔽也。若灶则不然,前之人炀,则后之人无从见也。今臣疑人之有炀于君者也,是以梦见灶君。”君曰:“善。”于是因废雍疸、弥子瑕,而立司空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