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孝行 【先秦】 孔丘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 不争。居上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 犹为不孝也。」 下一篇:先秦 ▪ 文 ▪ 孔丘 - 五刑 上一篇:先秦 ▪ 文 ▪ 孔丘 - 圣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