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之推不言禄 【先秦】 左丘明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

  • 迹府 【先秦】 公孙龙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

  • 白马论 【先秦】 公孙龙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曰:有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是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

  • 指物论 【先秦】 公孙龙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 名实论 【先秦】 公孙龙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其以当不当也。不当...

  • 通变论 【先秦】 公孙龙

    曰:二有一乎?曰:二无一。曰:二有右乎?曰:二无右。曰:二有左乎?曰:二无左。曰:右可谓二乎?曰:不可。曰:左可谓二乎?曰:不可。曰:左与右可谓二乎?曰:可。曰:谓变非变,可乎?曰:可。曰:右有与,可谓变乎?曰:可。曰:变奚?曰:右。曰:右苟变,安可谓右?曰:苟不变,安可谓变?曰:二苟无左,又无右...

  • 坚白论 【先秦】 公孙龙

    『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所〕坚〔者〕,无白也。曰:天下无白,不...

  • 第七十四章 【先秦】 李耳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 第七十五章 【先秦】 李耳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為者,是贤於贵生。…

  • 第七十六章 【先秦】 李耳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 第七十七章 【先秦】 李耳

    天之道,其犹张弓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餘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餘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 第七十八章 【先秦】 李耳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為天下王。」正言若反。…

  • 第七十九章 【先秦】 李耳

    和大怨,必有餘怨;报怨以德,安可以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 第八十章 【先秦】 李耳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美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 第八十一章 【先秦】 李耳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為而不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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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