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私

【唐朝】 赵蕤

《管子》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周书》曰:“将欲取之,必故与之。”何以征其然耶?黄石公曰:“得而勿有,立而勿取;为者则己,有者则士,焉知利之所在?”(人多务功,鲜有让者。唯天子不与下争功名耳。故曰:有者则士,焉知利之所在乎?)彼为诸侯,己为天子(天子不收功于万物,故能成其高;不竞名于众庶,故能成其大也。),使城自保,令士自取(尽与敌城之财,令自取之。所谓使贪、使愚者也。)。王者之道也。《尸子》曰:“养无告,爱辜人,此先王之所以安危而怀远也。”圣人于大私之中也为无私。汤曰:“朕身有罪,无及万方;万方有罪,朕身受之。”汤不私其身而私万方。文王曰:“苟有仁人,何必周亲!”文王不私其亲而私万国。先王非无私也,所私者与人不同,此知大私者也。由是言之,夫唯不私,故能成其私;不利而利之,乃利之大者矣。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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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