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涛证死 【宋朝】 桂万荣 魏朝奉涛知沂州永县,两仇斗而伤,既决遣而伤者死。涛求其故而未得,死者子诉于监司。监司怒,有恶语。涛叹曰:官可夺,囚不可杀。后得其实,乃因其夕罢归,骑及门而堕死。邻证既明,其诬遂解。 下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张举猪灰 上一篇:宋朝 ▪ 文 ▪ 桂万荣 - 崇龟认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