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谊向触讳

【宋朝】 洪迈

贾谊上疏文帝曰:“生为明帝,没为明神。使顾成之庙,称为太宗,上配太祖,与汉亡极。虽有愚幼不光之嗣,犹得蒙业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又云:“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此既于生时谈死事,至云:“传之老母”,则是言其当终于太后之前,又目其嗣为“愚幼不肖”,可谓指斥,而帝不以为过,谊不以为疑。刘向上书成帝谏王氏事曰:“王氏与刘氏,且不并立,陛下为人子孙,守持宗庙,而令国祚移于外亲,降为皂隶,纵不为身,奈宗庙何?”又云:“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此乃于国存时说亡语,而帝不以为过,向不以为疑,至乞援近宗室,几于自售,亦不以为嫌也。两人皆出于忠精至诚,故尽言触忌讳而不自觉。文帝以宽待下,圣德固尔;而成帝亦能容之,后世难及也。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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