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册礼不讲

【宋朝】 洪迈

唐封拜后妃王公及赠官,皆行册礼。文宗大和四年,以裴度守司徒平章重事,度上表辞册命,其言云:“臣此官已三度受册,有靦面目。”从之。然则唐世以为常仪,辞者盖鲜。唯国朝以此礼为重,自皇后、太子之外,虽王公之贵,率一章乞免即止,典礼益以不讲,良为可惜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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