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攻魏取宁邑

【汉朝】 刘向

秦攻魏,取宁邑,诸侯皆贺。赵王使往贺,三反不得通。赵王忧之,谓左右曰:“以秦之强,得宁邑,以制齐、赵。诸侯皆贺,吾往贺而独不得通,此必加兵我,为之奈何?”左右曰:“使者三往不得通者,必所使者非其人也。曰谅毅者,辨士也,大王可试使之。”

谅毅亲受命而往。至秦,献书秦王曰:“大王广地宁邑,诸侯皆贺,敝邑寡君亦窃嘉之,不敢宁居,使下臣奉其币物三至王廷,而使不得通。使若无罪,愿大王无绝其欢;若使有罪,愿得请之。”秦王使使者报曰:“吾所使赵国者,小大皆听吾言,则受书币。若不从吾言,则使者归矣。”谅毅对曰:“下臣之来,固愿承大国之意也,岂敢有难?大王若有以令之,请奉而西行之,无所敢疑。”

于是秦王乃见使者曰:“赵豹、平原君数欺弄寡人,赵能杀此二人,则可。若不能杀,请今率诸侯受命邯郸城下。”谅毅曰:“赵豹、平原君,亲寡君之母弟也,犹大王之有叶阳、泾阳君也。大王以孝治闻于天下,衣服使之便于体,膳啖使之嗛于口,未尝不分于叶阳、泾阳君。叶阳君、泾阳君之车马衣服,无非大王之服御者。臣闻之:‘有覆巢毁卵,而凤皇不翔;刳胎焚夭,而麒麟不至。’今使臣受大王之令以还报,敝邑之君,畏惧不敢不行,无乃伤叶阳君、泾阳君之心乎?”

秦王曰:“诺,勿使从政。”谅毅曰:“敝邑之君,有母弟不能教诲,以恶大国,请黜之,勿使与政事,以称大国。”秦王乃,受其弊而厚遇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