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他亡西周

【汉朝】 刘向

昌他亡西周,之东周,尽输西周之情于东周。东周大,西周大怒。冯且曰:“臣能杀之。”君予金三十斤。冯且使人操金与书,间遗昌他书曰:“告昌他,事可成,勉成之;不可成,亟亡来亡来。事久且泄,自令身死。”因使人告东周之候曰:“今夕有奸人当入者矣。”侯得而献东周,东周立杀昌他。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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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