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李白(701年2月8日—762年12月),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交友。

李白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李白所作词赋,宋人已有传记(如文莹《湘山野录》卷上),就其开创意义及艺术成就而言,“李白词”享有极为崇高的地位。

  • 清平调三首其三

    【唐朝】 李白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 月下独酌四首其一

    【唐朝】 李白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 月下独酌四首其二

    【唐朝】 李白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 月下独酌四首其三

    【唐朝】 李白

    三月咸阳城,千花昼如锦。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穷通与修短,造化夙所禀。一樽齐死生,万事固难审。醉后失天地,兀然就孤枕。不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

  • 月下独酌四首其四

    【唐朝】 李白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辞粟卧首阳,屡空饥颜回。当代不乐饮,虚名安用哉。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

  • 横江词六首

    【唐朝】 李白

    人道横江好,侬道横江恶。一风三日吹倒山,白浪高于瓦官阁。海潮南去过浔阳,牛渚由来险马当。横江欲渡风波恶,一水牵愁万里长。横江西望阻西秦,汉水东连扬子津。白浪如山那可渡,狂风愁杀峭帆人。海神来过恶风回,浪打天门石壁开。浙江八月何如此?涛似连山喷雪来!横江馆前津吏迎,向余东指海云生。郎今欲渡缘何事?如此风波不可行!月晕天风雾不开,海鲸东蹙百川回。惊波一起三山动,公无渡河归去来。

  • 塞下曲六首

    【唐朝】 李白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天兵下北荒,胡马欲南饮。横戈从百战,直为衔恩甚。握雪海上餐,拂沙陇头寝。何当破月氏,然后方高枕。骏马似风飙,鸣鞭出渭桥。弯弓辞汉月,插羽破天骄。阵解星芒尽,营空海雾消。功成画麟阁,独有霍嫖姚。白马黄金塞,云砂绕梦思。那堪愁苦节,远忆边城儿。萤飞秋窗满,月度霜闺迟。摧残梧桐叶,萧飒沙棠枝。无时独不见,流泪

  • 结客少年场行

    【唐朝】 李白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 于阗采花

    【唐朝】 李白

    于阗采花人,自言花相似。明妃一朝西入胡,胡中美女多羞死。乃知汉地多名姝,胡中无花可方比。丹青能令丑者妍,无盐翻在深宫里。自古妒蛾眉,胡沙埋皓齿。

  • 夜坐吟

    【唐朝】 李白

    冬夜夜寒觉夜长,沉吟久坐坐北堂。冰合井泉月入闺,金缸青凝照悲啼。金缸灭,啼转多。掩妾泪,听君歌。歌有声,妾有情。情声合,两无违。一语不入意,从君万曲梁尘飞。

  • 独不见

    【唐朝】 李白

    白马谁家子,黄龙边塞儿。天山三丈雪,岂是远行时。春蕙忽秋草,莎鸡鸣西池。风摧寒棕响,月入霜闺悲。忆与君别年,种桃齐蛾眉。桃今百馀尺,花落成枯枝。终然独不见,流泪空自知。

  • 其一

    【唐朝】 李白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 其二

    【唐朝】 李白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 其三

    【唐朝】 李白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 中山孺子妾歌

    【唐朝】 李白

    中山孺子妾,特以色见珍。虽然不如延年妹,亦是当时绝世人。桃李出深井,花艳惊上春。一贵复一贱,关天岂由身。芙蓉老秋霜,团扇羞网尘。戚姬髡发入舂市,万古共悲辛。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