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扑克牌 pū kè pái

    pái

    一种纸牌。为英语poker的音译。共五十二张,分黑桃﹑红心﹑方块﹑及梅花四组,每组十三张。另附丑角两张。可用以打桥牌﹑十三张﹑捡红点等,玩法很多,全视游戏规则而定。 【查看详细解释
  • 扑克脸 pū kè liǎn

    liǎn

    原指玩扑克牌游戏的人,无论手中拿的牌好或坏,都能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后引喻喜怒不形于色的面部表情。如:『在谈判过程中,他一直绷着张扑克脸,谁也不晓得他真正的心意。』 【查看详细解释
  • 拷克机 kǎo kè jī

    kǎo

    一种能针织、缝布边、绣花等多用途的钩针编织机。或称为『考克机』。 【查看详细解释
  • 搭克露 dā kè lù

    橄榄球赛中常有的合法动作。为英语tackle的音译。当带球的球员被敌队球员擒抱,而球已触地;或带球者仍站立,但已无法脱身,除了放开球别无他法时,即被视为搭克露。此时,持球员若不放开球即犯规。 【查看详细解释
  • 杰克逊 jié kè xùn

    jiéxùn

    人名。(公元1767~1845)美国第七任总统。公元一八一五年曾在奥尔良打败英军,后又讨伐印第安人有功,从此英名远播。杰克逊在总统任内,实施土地廉卖制度及普选制度,以安定社会,推动政治机会平等为目标,建立政党分赃制度,推行民主政治,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贡献很大。 【查看详细解释
  • 柏克莱 bó kè lái

    lái

    人名。(公元1685~1753)爱尔兰哲学家﹑经济学家及物理学家,并兼基督教主教。都柏林三一学院毕业,主张物体只因被感觉而存在。着有视觉新论﹑人类知识的原理﹑对话录等。或译作『巴克勒』。 【查看详细解释
  • 查兑克 chá duì kè

    cháduì

    人名。(公元1891~?)英国物理学家。发现中子,使人类迈进核子能时代,其『中子论』是原子科学上颠扑不破的理论。曾任利物浦大学物理系主任教授、英国原子能最高研究委员会主席,获公元一九三五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或译作『查德威克』。 【查看详细解释
  • 欧佩克 ōu pèi kè

    ōupèi

    大陆地区对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的音译。 【查看详细解释
  • 波洛克 bō luò kè

    luò

    人名。(公元1912~1956)美国画家。公元一九四七年创立动作绘画,使用工业涂料等滴彩,滴溅在铺于地面的画布,以表现作画者挥散颜料时的力量和动作。对于六○年代的美术创作影响颇大。 【查看详细解释
  • 约克夏 yuē kè xià

    yuēxià

    县名。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北,面积一万五千八百平方公里,西有本宁山脉,中部为平地,是富裕的农牧业地带,毛织工业、钢铁业、机械工业均颇发达。 【查看详细解释
  • 萨克号 sà kè hào

    hào

    乐器名。为比利时人阿多非˙萨克斯发明的乐器。由弯曲成椭圆形的金属吹睡喇叭的末端所组成,属管乐器。萨克号音域广,音量大,音色深厚,为铜管乐队演奏时不可或缺的要角。 【查看详细解释
  • 萨克管 sà kè guǎn

    guǎn

    乐器名。为比利时人阿多非˙萨克斯在公元一八○四年左右发明。以圆椎形弯曲的金属管制成,管键上有二十或二十以上的开孔,属管乐器。利用吹气时簧片的振动引起荦空气的振动,配合开孔的开合,可吹出不同的音调。音色丰富而宽广,最早于军乐队中使用,后亦广泛引用于一般演奏中。或称为『萨克斯风』。 【查看详细解释
  • 虎克党 hǔ kè dǎng

    dǎng

    菲律宾的共产党人民解放军。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军进攻菲律宾,以共产主义为宗旨的虎克党于是成立,并组织游击队,抵抗日军。战后虎克党流窜于菲国中部和南部,并发动农民暴动,目的在推翻菲国的民主政府。后虽被政府镇压,几近于溃散,但公元一九六○年代中期,又死灰复燃,并和政府展开抗争。 【查看详细解释
  • 贝克勒 bèi kè lè

    bèi

    人名。(公元1788~1878)法国物理学家。电气化学的创造者,因研究琥珀的特性而发现电的可分离性,并创造永久电柱。 【查看详细解释
  • 贝理克 bèi lǐ kè

    bèi

    人名。(约公元前495~429)希腊雅典政治家。出身贵族,为平民党首领。公元前四六一年,掌握雅典政权,外与斯巴达作战,内则励精图治,政绩斐然,形成希腊极盛时代。或译作『伯里克理斯』。 【查看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