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成立》
1998年9月22日,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京宣告成立。这个中心是国家设立的综合性著作权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有,版权代理、作品登记、作品鉴定、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版权刊物出版等诸多方面。其中包括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机构改革方案,由国家版权局移交给中心行使的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外国和港澳台作品的版权登记、版权质押合同登记、涉外版权认证工作、涉外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合同登记等。同时,经国家版权局批准,这个中心还将负责组织筹建文字、美术、摄影以及多媒体作品的版权集体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将在很大程度上优化著作权使用的法治环境,完善我国的版权保护制度。据悉,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和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划归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加强对版权代理、版权登记以及版权服务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