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

1996年9月9日,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接纳中国、巴西、香港、印度、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为该行的新成员。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管理和国际金融研究方面享有很高的声誉。中国人民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日益得到国际上的认可,有助于我国及时了解国际金融界主要决策者的政策取向,更好地把握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动态,扩大我金融监管人员与国际银行监管人员之间的密切合作,促进我国金融业监管水平的提高。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