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全面告捷》

1994年11月1日,林业部宣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三北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已全面告捷,提前一年多超额完成规划任务。

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1978年决定上马的一项跨世纪的巨大工程,被誉为世界生态工程之最。工程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乌孜别里山口,覆盖了西北、华北、东北地区的13个盛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总面积达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根据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共需完成造林 5.34亿亩,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从根本上改善三北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据了解,自1986年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9年来,共完成造林2亿多亩,其中人工造林1.35亿亩,为十年规划任务9550万亩的141%;封山封沙育林6500万亩,为十年规划任务2317万亩的280%;飞机播种造林600万亩,为十年规划任务257万亩的233%;零星植树40亿株,为一期工程八年零星植树15亿株的267%。

三北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突破了建设单一生态型防护林的模式,走上了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的路子。通过调整林种、树种结构,使经济林比重由3%提高到15%以上,九年共营造经济林1615万亩,年产干鲜果品60亿公斤。林业多种经营项目带来了6亿多元收入。二是突破了年降水量200毫米以下的沙区不能飞播造林的国际“禁区”,把沙区飞播造林的范围推广到了年降水量180毫米的地区,并在这一地区成功地飞播造林100多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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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