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拉脱维亚关系正常化》

拉脱维亚,全称拉脱维亚共和国。以民族名命名,意为“铠甲”、“金属制的服装”。位于波罗的海东岸,面积64600平方公里。人口248.5万(1996),拉脱维亚族占52%,俄罗斯族占34%,白俄罗斯族绝大多数拉脱维亚人信奉基督教路德宗,少数人信罗马天主教。首都里加。工农业较发达,工业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居首位。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27.16亿拉特。资源有泥炭、白云石、石英砂等。森林覆盖率为38%。工业主要生产电器、无线电、电子设备和医疗器械,此外还有金属加工、化工、木材、轻工和食品工业。种植业以生产谷物、亚麻、甜菜、饲料和马铃薯为主。有奶、肉两用的养畜业。主要出口化纤布和线、玻璃制品、漆料、火车客车厢、大轿车、木材、收音机、电话机、牛奶制品;进口电、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气、煤。10—13世纪建立了几个早期的封建公国。13—16世纪由日耳曼十字军统治。1562年部分领土被波兰和瑞典瓜分。18世纪被俄罗斯帝国吞并。1917年11月18日人民议会宣布拉独立(拉脱离联后以此日为独立和国庆日)。1917年1月成立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1920年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1940年6月苏军进驻,恢复苏维埃政权,7月21日成立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8月5日加入苏联。1988年10月开始了民族独立运动。1990年5月4日,拉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恢复拉独立的宣言并改国名为现名。1991年8月22日宣布正式独立,9月6日获苏联国务委员会承认。9月17日加入联合国。1991年9月12日同中国建交,1992年2月24日中国大使馆暂时撤出,1994年7月28日两国关系正常化。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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