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

1992年10月26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宣布成立。以便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管理、统一协调股票、债券、国债等有关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原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撤销。证券委员会由朱榕基兼主任,刘鸿儒、周道炯任副主任。为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国务院还决定成立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受国务院证券委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刘鸿儒任证监委主席。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