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立陶宛建交》

立陶宛,全称立陶宛共和国。意为“多雨水的国家”或“(河水)流动”。位于波罗的海东部,面积65200平方公里。人口371.3万(1996),81.6%为立陶宛族,8.4%为俄罗斯族,7%为波兰族,余为白俄罗斯族、乌克兰族等。官方语言是立陶宛语。主要信奉天主教(立陶宛人和波兰人),其次是东正教(俄罗斯人、白俄罗斯人等)。首都维尔纽斯。资源贫乏,主要有煤炭、矿物、建筑材料等。森林覆盖率为26.4%。工农业较发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400美元(1995)。货币名称立特。工业以发展消耗金属少的工业部门著称,如电子、电机和无线电器材、计算机设备、仪表和机床制造。农业以畜牧业为主,粮食不能自给。主要出口产品为食品、饮料、烟、纺织品、机床、电子设备、畜牧产品;进口黑色金属、化工制品。公元1240年建立立陶宛大公国。1569年与波兰合并为波兰立陶宛王国。1795年和1814年曾大部或全部并入俄罗斯。立人民参加了1905~1907年的革命、1917年的二月革命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1918年2月16日,立宣布独立(国庆日),成立资产阶级共和国。1940年6月,军进入立陶宛。1940年7月21日成立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8月3日加入苏联。1989年12月立陶宛共产党宣布脱离苏共。1990年3月11日正式宣布独立,改国名为现名,恢复1940年前的国旗、国徽。1991年9月6日获苏联国务委员会承认。9月17日加入联合国。1991年9月14日同中国建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