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国家区域联盟成立》

南亚各国因历史原因和殖民主义者所采取的“分而治之”政策,互间存在多种矛盾和冲突。八十年代初开始,各国关系不断改善。1980年12月孟加拉国总统齐亚·拉赫曼提出《孟加拉国关于地区合作的倡议书》,建议成立区域合作的组织机构。倡议受到南亚各国的重视。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尼泊尔、马尔代夫和不丹等七国于1981—1985年连续召开5次外交秘书会议和3次外长会议。1985年12月7日七国政府首脑在达卡举行首次会议,8日签署《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发表《达卡宣言》,正式宣布该组织成立。宪章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各国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的积极协助和互助;规定联盟的性质为非政治性集团组织;联盟首脑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等等。该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南亚国家走向团结合作的开端。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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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