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立》
1985年12月8日,在孟加拉首都达卡举行的第一次南亚7国首脑会议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宣告成立。它的诞生,标志着南亚区域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并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南南合作”注入了新的血液。南亚7国包括不丹、孟加拉、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领导人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把分歧抛在一边,坐在一起商讨合作问题,这还是第一次。在7日、8日2天的首脑会议上,各国代表一致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发表了《达卡宣言》。这充分反映了7国领导人为加速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愿望。根据宪章,联盟的性质是一个非政治性集团组织,其宗旨是改善南亚地区人民的福利状况,促进南亚地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推动和增强集体自力更生,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南亚地区在各个领域的积极协作和互助,并加强南亚同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宪章规定,联盟应以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互利为合作基础;区域合作不应同成员国所拥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发生冲突,而只能作为它们的补充。宪章还规定,成员国首脑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并成立由外交部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和由外交秘书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和若干个技术委员会。联盟总部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南亚区域合作是已故孟加拉国总统齐亚·拉赫曼于1980年提出来的。这一倡议得到了其它6个南亚国家的重视和积极响应。1981年4月,7国外交秘书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认为区域合作和集体自力更生对于南亚各国是非常有益和必要的。会议确定了乡村发展、农业、人口控制、通讯和气象5个合作领域。南亚7国山水相连,在地理、历史和文化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又同属于发展中国家。该地区总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而国民生产总值仅占世界总产值的2%。此外,各国间边界纠纷、种族骚乱、河水分配、移民等问题不时引起关系紧张,使整个地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由于“南南合作”的呼声不断高涨,地区合作作为一种集体自力更生的形式,在其他地区已显示出优越性。在这种情况下,南亚各国领导人认识到,南亚区域合作可以增进各国相互了解和信任,有助于缓和本地区的局势,是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