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

1979年12月12日,当时南朝鲜陆军保安司令、军管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部长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掌握军政大权。

全斗焕于1931年1月18日生于庆尚南道陕川郡,先后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51年大邱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韩国陆军大学。曾在支持越南美军的韩国部队中服役。1961年参与朴正熙发动的“五·一六”军事政变。从1967年起,先后任首都警备师营长、步兵第一师师长、汉城城防司令部司令等职。1979年10月朴正熙遇刺事件后,利用国内混乱状态,勾结少壮派军官金钟泌,准备政变。于12月12日发动政变,逮捕军警司令郑升和及其亲信,掌握南朝鲜军政大权。次年5月,出动军警血腥镇压要求解除戒严令,促进民主化的学生、市民。同年8月任总统,强化独裁统治,制造光州大惨案。1981年1月,建民主正义党并自任总裁。1987年7月,被迫辞职。1995年因受贿被捕,1996年被判处死刑。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