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前往日本访问》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交换仪式

1978年10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应日本政府邀请,前往日本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并出席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的仪式。这是我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访问日本。在为期8天的访问期间,邓副总理会见了日本天皇陛下,同日本首福田赳夫举行了会谈,还会见了长期为中日友好做出努力的日本各界朋友。10月23日,在日本首相福田赳夫举行的欢迎宴会上,邓副总理说:“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生前对中日友好事业曾经给予极大的关怀。1972年9月,田中角荣前首相和大平正芳前外相访华,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签署联合声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揭开了两国关系史上的新篇章。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显著的发展。”“特别是1978年8月12日,中日双方在中日联合声明的基础上,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从而实现了两国人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这是非常值得庆贺的。”邓副总理说,中国人民正在为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而奋斗。“我们需要一个长期的和平国际环境,我们愿意同各国人民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是两国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和平友好相处。”10月23日,日本天皇裕仁和皇后良子在皇宫接见邓小平副总理和夫人卓琳,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谈话。在会见中,天皇陛下说,日中两国有着漫长的友好历史,虽然一时有过不幸的事情,但已经成为过去。他希望今后加深两国的亲善,长期维持和平。邓副总理说,我们也认为这项条约具有深远的意义。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今后我们要以向前看的态度建立两国和平的关系。这项条约是迄今为止两国关系的政治总结,也是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新起点。这项条约,不仅对我们两国子子孙孙友好下去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世界和平也有重要意义。10月29日,邓副总理在离开前,在大阪皇饭店对日本记者发表谈话说:“这次,由于日本国政府和各界朋友的热情接待和精心安排,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友好访问活动,中日双方互换了条约批准书,庄严宣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生效,我们共同完成了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任务。”邓副总理说:“天皇陛下对我们的访问如此重视和关心,并给了隆重的接待,我们谨致感谢之意。通过同福田首相的会谈,和各界朋友的会晤,以及参观访问活动,加深了我们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友谊。”邓副总理说:“这次访问,使我们亲身感受到广大日本国民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伟大的日本人民在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我们深信,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基础上,双方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必将取得更广阔的发展。”

福田赳夫首相在东京欢迎邓小平副总理访问日本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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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