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何其芳逝世》

1977年7月24日,著名作何其芳逝世于北京。

何其芳,原名何永芳,1912年生,四川万具人。诗人、文艺评论家。幼年上过私塾。193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先后在天津南开中学、山东莱阳乡村师范教书。1938年到延安,任鲁迅艺术文学院教员、文学系主任。1942年至1947年间,先后两次于重庆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文委委员,四川省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新华日报》社社长等职。1947年曾任朱德的秘书。1948年至1953年,在马列学院任教。曾当选为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全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协理事和书记处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党委委员、学部委员,《人民文学》、《文艺报》编委,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研究班主任,《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主要著作有:《预言》、《夜歌和白天的歌》、《何其芳诗稿》;《画梦录》、《还乡杂记》、《星火集》、《关于现实主义》、《西苑集》、《关于写诗和读诗》、《没有批评就不能前进》、《论<红楼梦>》、《诗歌欣赏》、《文学艺术的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