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泰国建交》

泰国,全称泰王国。意为“自由之国”。位于亚洲中南半岛中部。面积513115平方公里。人口5817万(1993年10月),以泰族为主,还有佬、马来、高棉、苗族等。泰语为国语。佛教为国教。首都曼谷。资源有锡、钾盐、褐煤、油页岩、天然气等,森林覆盖率为20%。实行自由经济政策。人均国民收入2138美元(1993)。农产品是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生产水稻、玉米、甘蔗、烟草、木薯等。沿海和内河渔业发达。工业有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子、石油化工、建材、汽车装配等。主要出口大米、橡胶、木薯、蔗糖、纺织品、集成电路、珠宝、加工食品等;进口燃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等。公元1238年建立素可泰王朝。16世纪初葡、荷、英、法继入侵。1932年实行君主立宪制。1939年改名为泰国。1941年遭日本入侵。1945年恢复暹罗国名。1949年改为泰王国。12月5日(1927年,普密蓬.阿杜德国王诞辰)为国庆日。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继续坚持全方位外交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经济外交,强调本区域国家间的合作。1975年7月1日同中国建交。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