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冰岛建交》

冰岛,全称冰岛共和国。意为“冰的陆地”。位于欧洲西北部的北大西洋中,靠近北极圈,为欧洲第二大岛。面积103106平方公里。人口26.9万(1996),绝大多数为冰岛人。冰岛语为国语,通用英语。93%的人信奉基督教路德宗福音派。首都雷克雅未克。渔业、水力和地热资源丰富。渔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鱼产品出口约占外贸出口的3/4。经济上对外贸依赖很大,进出口总额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56.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36万美元(1995)。工业基础薄弱,主要为鱼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此外产品有铝、硅铁、毛纺织品等。畜牧业较发达,肉、蛋、奶自给有余,谷物、水果、蔬菜基本靠进口。主要出口鱼产品、铝锭、硅铁、毛纺织品;进口消费品、船只、飞机及工业设备。8世纪末爱尔兰修道士移居冰岛。870年挪威人开始在冰定居。930年成立冰岛联邦。1262年臣属于挪威。1380年冰、挪同归丹麦统治。1904年获内部自治。1918年冰、丹签订联盟法,规定冰为主权国家,但外交事务由丹控制。1940年被德国占领,同年英军进驻,次年美军取代英军。1944年6月16日冰议会正式宣布解散冰丹联盟,17日(国庆日)成立冰岛共和国。此后多为两三个政党联合执政,主要有独立党、进步党、人民联盟和社会民主党。1971年12月8日同中国建交。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