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黎巴嫩建交》
黎巴嫩,全称黎巴嫩共和国。意为“白山之国”。位于西亚地中海东岸。面积10452平方公里。人口350万(1994),绝大多数是阿拉伯人。阿拉伯主为国语,通用英、法语。居民54%信奉伊斯兰教,46%信奉基督教。首都贝鲁特。矿产资源少,水力资源充足,以商业为主,商业和服务业产值占国内总产值70%以上,曾享有中东贸易、金融、交通和旅游中心的盛名。近十几年来,因以色列入侵和内战,使经济遭到毁灭性打击。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143美元(1993)。农产品以蔬菜、水果为主,还产烟草、甜菜、橄榄以及少量粮食。工业以服装、食品、烟草、酿酒等轻工业为主,还有金属、机械加工、木材等。出口蔬菜、化工产品、水泥、金属制品、纺织品等;进口粮食、运输工具、化工产品、宝石、稀有金属等。古代为腓尼基的一部分,后被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帝国、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相继统治。一次大战后沦为法国委任统治地。1941年6月被英军占领。1943年英、法军队全部撤离。1958年美军登陆。1975年4月马龙派民兵、穆斯林民兵同巴勒斯坦游击队之间爆发内战。1976年叙利亚部队进驻黎,同马龙派民兵不断发生武装冲突。1982年以色列大规模入侵。1983年5月黎、以、美签订撤军协议。9月长枪党和德鲁兹民兵为争夺以撤区发生武装冲突。10月在日内瓦召开第一次全国和解会议。1984年什叶派和德鲁兹民兵攻占了贝鲁特西区。3月在洛桑召开第二次全国和解会议。1989年10月通过“全国和解文件”(塔伊夫协议),12月组成“扩大的民族和解政府”。奉行中立、不结盟和对外开放政策。1971年11月9日同中国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