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议会成立》

1965年7月18日,拉丁美洲国家和地区议会议员在利马举行会议,宣布成立该组织。1964年12周,拉丁美洲各国150名议员开会作出这一决定。

组织宗旨是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促进和协调拉丁美洲一体化运动。成员包括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拉圭、里南、委内瑞拉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等16个国和地区。

1975年2月,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台第七次会议,谴责美国新贸易法,指出其中包含歧视和强制性内容,主张建立公正的国际经济关系。1979年7月,在墨西哥城举行第九次例会,会议强调加强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在拉丁美洲的各种活动。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