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寅初发表《新人口论》》

1957年7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

马寅初,浙江嵊县人。著名经济学、人口学家、教育家。1906年在天津北洋大学毕业后,留学美国,在美国获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15年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教务长,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中山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教授。

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校长。当选为第一、二、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一、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四、五届常务委员。

早在1957年2月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马寅初对人口问题就提出了一些看法。1957年6月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马寅初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人多固然是一个极大的资源,但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如果不加控制任其盲目增长,势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

他主张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进行人口普查,掌握全国人口增长的实际情况,举行人口动态统计,在此基础上来确定人口政策,把人口增长数字订入五年计划;二、宣传晚婚节育采取有效的行政和经济措施,奖励节育,用征税的办法限制多育;三、实行计划生育是控制人口最有效的办法,最重要的是普遍宣传避孕。

在此期间,社会科学理论界对人口问题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反右派斗争中,马寅初的观点受到批评,他的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错误地当作新马尔萨斯人口论进行批判。这次错误的批判,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口问题的解决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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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