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

1954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政治局认为,必须同过去一样,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一个党的军事委员会,担负对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决议决定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组成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彭德怀主持中共中央军委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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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