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签订》

1954年7月21日,在日内瓦会议上签订了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

1954年1月26日,根据同年2月柏林四国外长会议的建议,在日内瓦召开讨论和平解决朝鲜半岛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国际会议。5月8日至7月21日会议讨论印度支那问题。参加印度支那问题讨论的有中、、美、英、法五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老挝、柬埔寨和南越保大政权。5月7日法军在奠边府战役中惨败,改变了整个印度支那战场的形势。6月18日,主张停战的孟戴斯·弗朗西斯政府上台,7月20—21日,达成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各种协议。它包括《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关于在越南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关于在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等文件。主要内容有:与会国保证尊重印度支那三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结束在三国的敌对行动;三国不得参加任何军事集团,不容许任何外国在三国的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以17度线、9号公路稍北为军事分界线,越军在线北集结,法军在线南集结;划出老挝的桑怒、丰沙里为寮国抗战政府军队集结区;法军在协议规定期限内从印度支那三国领土上撤走;老挝和柬埔寨在1955年内举行全国自由选举,越南在1956年7月内举行全国自由选举,以实现该国在民主基础上的统一。

美国没有在《最后宣言》上签字,但声明将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妨碍协议的实施。8月31日,印度支那停战。日内瓦协议是印度支那人抗法战争的成果,有利于印支三国的独立。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