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完整的表述。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同年9月,党中央正式向全国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
到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前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