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对日和约签订》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形势急剧变化,美对立,进入“冷战”时期;美国对日政策转变,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防波堤;1949年中国革命的胜利和1950年朝鲜战争的爆发;促使美国加快推行对日单独媾和方针。

1951年9月8日,52个国家在旧金山召开媾和会议。中国、朝鲜等国没有被邀请,印度、缅甸、南斯拉夫拒绝参加,苏联、波兰和捷克期洛伐克等3国拒绝在条约上签字。最后由48个国签署《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

该条约共分7章、27条,宣告自条约生效之日起,日本与签字国之间的战争状态结束;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力;承认日本是主权国家,但规定奄美大岛、冲绳等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小笠原群岛交由美国托管,日本同意美军无限期留驻等。1952年4月28日该条约生效,美国对日全面占领时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