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抽调大批干部派往南方》

194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以《关于准备抽调三万八千名干部问题》给各中央局、分局发出指示。

指示指出:各地在抽调干部时,应尽可能抽选粤、桂、滇、川、黔各省籍的干部,此外二野、四野应准备从本身抽出大批较强的干部来担负新区党务、财经、公安、宣传、民运等各方面的工作,并注意在占领大城市及交通要道区域后,立即召集和训练培养本地干部,对于工人、职员及大中学生的招收、训练工作,应即着手加紧办理。所有老干部一般着重从城市和地委以上高级机关中征调。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